我係賣家,今個月既8號係成交日,我既律師係幫我賣樓既地產經紀介紹既,係7號同8號都搵唔到個律師,因我要知道8號幾點上去簽野,但直到8號四點度我個律師先打俾我話成交要延遲,原因係銀行遲send野俾佢,佢4號先收到野,5號早上已即時送過去買家律師樓,但對方認為兩日時間check文件太趕,去信我律師樓要求延遲成交,但問題係成交唔到咁大件事,冇人用任何方式通知過我,包括律師同agent
由於買家已經冇屋住,agent同律師都迫我先交出條key,再等下星期成交,但我當然冇咁做,錢都未收又要俾個唔識既人入左去住,交樓有問題點算.結果成交唔到,間屋吉左係度兩個星期,有幾樣費用因為佢地既失誤而引致既,例如我而家既租金,之前個邊仲交緊既管理費等等
我既問題係:
1. 究竟係咪銀行遲send俾我既律師而攪到佢係成交三日前先send俾人,我冇辦法知道,但我想問咁遲先send俾對家,對家係咪真係有權要我呢邊無條件延遲成交? 即使係咁,係咪都要在事先通知我或俾我決定係咪continue to成交?
2. 我聽過有人話只要律師係成交前交到買家律師手,就係佢地既責任去meet deadline,係咪真的?
3. 如果係既話,咁可唔可以話即是點成交唔到個責任都應該係買家身上? 我呢個case,乜野情況係,乜野條件又令到佢唔係? 如果成交唔到,我係咪可以向買家殺訂,我呢個case可唔可以呢? 我自己覺得好似要先攪清我律師有冇問題先,係咪?
4. 後來我發現原來買家既律師同我既律師都係同一個經紀介紹既,當我買我既律師可唔可以向對方追討,佢竟然話: 你成交左佢就算啦! 那邊個律師又同個買家講同一番話,加上事發後個經紀唔見左人,問律師佢又話完全唔關agent事喎,但佢地唔係suppose要睇住成個transaction到draw down架咩?
5. 仲有就係,經紀一早係我收訂既時候,已經叫佢個friend,即是我個律師抽起佢既commission先俾左佢,then再將餘額俾我,當時我已經覺得有問題,但心諗十幾蚊遲早俾就算啦,唔同佢計. 我想問而家個成交出左問題,有乜野方法可以向個agent追番筆錢? 定係過左河就係神仙,點都追唔到?
6. 我一定會向律師公會同地產監管投訴,但我知道投訴係短期都唔會令我成交到,好似冇方法對付呢d人,我可以點做?
7. 最後,因延遲成交所incur既費用如management fee and rent,我應該向邊個同點樣追討?
多謝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