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兼職便利店顧員吃飯時間,有沒有錢?

2010-08-18 10:05 pm
便利店顧員吃飯時間,有沒有錢?

我有朋友做7-11,一更返8小時,有大概半小時吃飯時間,但在公司範圍內吃,也會有人工.
但又有另一個朋友在便利佳便利店做,也是一更返8小時,但公司就要求員工打咭吃飯半至一小時,但也是在店內吃.但沒有人工的.

在店內吃的意思是,是一邊吃飯,一邊工作.

究竟是7-11好人,還是便利佳找方法減人工?

勞工法例,我也聽過在上一定小時的時間,要給顧員吃飯時間,但那吃飯時間應否支薪,我就不知道.

如知道的朋友,就告知我吧,謝.

回答 (3)

2010-08-18 11:03 pm
✔ 最佳答案
"連續工作的時數上限 5小時,其後須有不少於半小時的用膳或休息時間"是《僱用兒童規例》及《僱用青年 (工業)規例》所規定的,只適用於13歲至未滿15歲童工及15歲至未滿18歲受僱於工業行業的青年工。
~~參考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lid/ChildrenRegulations.pdf《僱用兒童規例》簡明指南及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lid/ConciseGuideEmploymentYoungPersonsIndustryRegulations.pdf《僱用青年(工業)規例》簡明指南

你朋友於便利店工作,不屬於從事工業,只要已超過15歲,就沒有"連續工作5小時就必須休息一小時"的規定。

用膳時間算不算作工時由僱主決定,在聘用員工時是屬於僱傭條件,僱員若不能接受用膳時間不算作工時的僱傭條件,就不應接受這份工作。我們偉大的政府所聘用的要戶外工作員工都是用膳時間不算作工時的!

用膳時間不算作工時絕不違反《僱傭條例》,但若不計工時仍要求員工工作就不合理,員工是有權拒絕的。

2010-08-23 10:07:31 補充:
翻看自己的答案,發現自己有錯的地方。
"連續工作的時數上限 5小時,其後須有不少於 半小時 的用膳或休息時間"

"半小時"錯得非重嚴重,法例寫的是"1小時",在關鍵字眼上弄錯,我必須澄清,也必須道歉!
2010-08-21 10:13 am
勞工法例,兼職便利店顧員吃飯時間,有沒有錢?

>在勞工法例上,完全沒有硬性規定食飯時間一定要有人工的。
2010-08-18 1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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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3 17: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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