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期內適逢休息日的處理問題

2010-08-16 8:31 pm
依勞工條例,有關以下休息日和年假的章節:

* 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1天休息日。

* 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受僱滿12個月,便可享有7天有薪年假。

* 如年假期內適逢休息日或法定假日,該日應視作年假,而僱主必須爲僱員另定休息日或法定假日。


問題1:
假如一名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月薪,逄星期日固定休息日,休息日是有薪的,剛服務公司滿12個月,可享7天年假。
1.1 連續放7天年假的話,即沒有工作7 天,那麼還可享有1天休息日嗎?
1.2 假如星期一開始放年假,應放到星期日或是下星期一呢?

問題2:
如僱主和僱員同意,年假可否累積到下一年才享用?

回答 (1)

2010-08-16 9:34 pm
✔ 最佳答案
1.1 連續放7天年假的話,即沒有工作7 天,那麼還可享有1天休息日嗎?

> 可以。如你在勞工處網址所看到的一樣。

>這是勞工法例所規定的。

1.2 假如星期一開始放年假,應放到星期日或是下星期一呢?

>放到星期日,下星期一要返工。

問題2:
如僱主和僱員同意,年假可否累積到下一年才享用?

>可以。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26: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816000051KK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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