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期間公司要求我返工

2010-08-16 7:13 am
我因工受傷,第二日去睇急症,政府醫院証實我手部整傷,比咗七日假我休息,之後係第七日,我重係覺得痛,於是睇公司醫生,再比多七日假我,於是我打返公司再請假,但係我個上司同我講,叫我返咗公司先,因為公司唔夠人*(當時公司重未幫我報工傷*)第二日返到公司,我上司一句都再無問既傷勢,只係叫我做乜做乜,而我好肯定,佢一定見到我包住隻手。
之後我因為要詢問醫療費既問題要打去人事部,佢地先知道我因工受傷,於是乎即刻幫我報工傷,便即刻叫我停工返屋企休息。
我便即刻同我上司講,之後就話叫我幫幫手頂到今晚收工,其實我都幾怕佢,因為我每年既員工表現評分,都係佢同我做,係我好唔願意之下唯有應承佢頂到收工。
我想問。
1 佢叫我留低會唔會觸犯勞工法例?
2 如果真係有判傷既主任問起我點解嗰日返工,我應該點答?
3 我可否告佢?可以點樣告?同邊個講?
4 其實我最怕一復工後,即刻炒我,我可以點做?

煩請有心人解答。無限感激^^

回答 (3)

2010-08-17 10:05 am
✔ 最佳答案
據你所講,你上司未有替你報工傷,但情況又不致於太嚴重。
1. 如果你當時留下處理工作,是屬於你自己的個人決定,勞工處是不會介僱主和員工的決擇。
2. 如上所講,這是個人選擇,只要你覺得有需要而留下,勞工處職員亦無辦法。
3. 根據勞工法例,工傷發生後14日內要向勞工處申報,如果過期的話你可以去勞工處舉報公司。
4. 以你所講,你上司又不是老闆,要無理解雇一個因工受傷的職員不是那麼容易。除非他已不斷採集了你工作差劣的記錄,否則屬無理解雇。

為免讓你上司有機會以不合理原因炒你,可以用書面先向人事部申報和講出你的憂慮,假如你上要向你動手,亦可以支持你的論據。
2010-08-18 2:09 am
1)公司明知你是在工傷期間,仍然要求你返工,是違反了勞工法例,萬一在此期間再發生工傷事件(令原先的傷勢惡化 或 發生另一工傷事件),公司的責任難辭其疚,對於刑罰方面,亦會加重。

2)你可直說,公司明知你在工傷期間,推說人手不足,依然要求你返工。

3)你可直接向負責你的工傷個案的主任投訴。

4)工傷,最長可達24個,如情況依然未好轉,可向法庭申請,最多額外延長多12個月,但需要得到法官批准,至於手續方面,你的工傷個案主任到時會教你如何處理。

僱員因工受傷導致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若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須按僱員受傷時的年齡及每月收入來計算:受傷僱員的年齡補償金額40歲以下 96個月的收入 (1) 或最低補償金額 (3) ,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40歲至56歲以下 72個月的收入 (1) 或最低補償金額 (3) ,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56歲或以上48個月的收入 (1) 或最低補償金額 (3) ,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若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部份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須視乎僱員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並參照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按比例計算: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X永久地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百分率
註:用以計算死亡補償及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的每月收入設有一個最高限額: 於2010年8月1日當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定職業病的人士 :$21,500 於2010年8月1日以前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定職業病的人士:$21,000死亡的最低補償金額: 於2010年8月1日當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定職業病的人士 :$310,000 於2010年8月1日以前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定職業病的人士:$303,000僱員就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可獲的最低補償金額: 於2010年8月1日當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定職業病的人士 :$352,000 於2010年8月1日以前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定職業病的人士:$344,000按期付款 僱員可由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放取工傷病假)的日期起,收取按期付款達24個月。按期付款的計算方法如下:

(發生意外時的每月收入 - 在意外後的每月收入)x 4/5
若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期間超過24個月,可向法院申請延長收取按期付款的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可超過12個月。
醫療費 僱主須支付的醫療費的最高金額如下: 對僱員每天身為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港幣200元 對僱員每天身為非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港幣200元 對僱員在同一天身為醫院住院病人及非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港幣280元
解決工傷個案的途徑 視乎個案情況 ,工傷個案可循下列途徑解決 : 直接支付補償 直接解決 以簽發證明書方式解決 由法院裁決 按此可瀏覽《僱員補償條例》簡介及常見問題解答

資料來源:
http://www.labour.gov.hk/tc/legislat/content1.htm
2010-08-16 7:26 am
1.有機會係犯左法,但係你冇同人事話因工受傷,點到有D蝕底

2.照實答

3.勞工處幫到你的,到時D職員會同你講點樣做

4.你先問佢因咩理由炒你,如果理由真係唔合理,話咩你蛇王蛇得多之類啦,你有理由告佢

當然,以上意見比你做參考。

PS一點︰我唔會建議你下下都上法庭。

希望你快D好返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27: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815000051KK0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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