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可能誤解了某些事物。你所說的臨時身份證應該是入境處接納你身份證申請時所發給你的「申請身份證收據」。此收據就是你在等候領取正式居民身份證期間的身份證明文件。因你並非永久性香港居民,此期間你即可憑此身份證明文件申請DI《簽證身份書》,注:此簽證身份書申領之日即日可取。
再憑「申請身份證收據」和DI《簽證身份書》一起申請有效期為3年(18歲以下 )或10年(18歲以上 )的「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即簡稱的“回鄉証”。
注意:首次申請或換領10年期或3年期《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收費分別為390港元或260港元,12-14個工作天後取證,(工作天不含星期六、日及香港公眾假期)。
快證5個工作天後取證,分別加收200港元。
如果你急需離港回内地,而回鄉証又是申請的快証的話,在領取到回鄉証之後,還沒能領取正式的“香港居民身份証”的情況之下,你是可以憑“申請身份證收據”和“簽證身份書”及“回鄉証”此三証往返内地的。
因爲非永久性香港居民往返内地,此三証缺一不可,而回鄉証申請亦需時,建議你在等候領取正式的香港居民身份證之時應及時申請DI和回鄉証,以免浪費無謂的時間。
希望能夠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