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不是對周容道的,本人只為a7day6night兄的丁點補充:
國家主席有多大能力?
從憲法上規定,國家主席是要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共同行使元首的職權,簡單來說就是國家主席不單所作的是與其他各國元首(不論英美法日之類)無分別,而且權力上還有與全國人大分一杯羹。
資格方面,國家主席必須是年滿45歲並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還必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提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第六十二條(見意見)選舉產生。任期五年,連續任職不超兩屆。
職權方面,國家主席不直接處理國家行政事務,不單獨決定國家事務,其責與權都是與全國人大和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和地位聯在一起。 就此,國家主席是「集體國家元首」,準確點就是coordinator,即是「哎吔啊head」無實權。
其主要職務只不過只可以:根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公佈法律;任免國務院人員;授予國家勳章及榮譽稱號,發佈特赦令;宣佈進入戰爭狀態;對外代表國家接受外國使節,根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派遣或召回駐外代表;批准或廢除與他國締結的條約及重要決定。既不可制定法律,政策;又不可以任意推翻政府決定,一切只可根據全國人大行事, 別以為國家主席等同皇帝才是!
「不是我自己要當主席,是全國人民選了我。」要是從上面看,第一句是全對的,因為國家主席必須是要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因此不要以為說要做主席就必做得成便可,至少都要過人大關。但第二句,本人只可認為只說中了30%。
皆因要成為全國人大地方代表,必先經由下一級人大代表間接選舉產生,即是由最基層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的市,鄉,鎮人大代表,選州,縣人大代表(常被認為專制不民主的大陸是真的有選民這回是,BBC中文網有記國內縣鄉人大的選舉,會涉及9億選民(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5210000/newsid_5215600/5215618.stm,)但自然,如果不能開放媒體,不能允許自由組建地區政黨,選民有何把意願傳遞的意思?) ;再到省,自治區人大代表,最後到全國人大地方代表。如此的間接選舉方式,廣義上都算是由全國人民選出主席。但當現,間接選舉方式會減除不少佔極大部份的基層的參與力及影響,因此全國人民選了國家主席,始終有語病及錯誤反映事實 ,至少要說是「不是我自己要當主席,是全國人大代表選了我。」,胡錦濤是次真的失言了,而且是大失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