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最近買了一棟房子,已過戶,最近和甲銀行辦理貸款,銀行人員跟他說,他們甲銀行是第二順位,該房子仍有貸款未還清,在乙銀行有設定抵押,在抵押權塗銷期間之利息由買方支付,請問這樣合理嗎?
透過仲介買賣房子,仲介要求價款先匯入該仲介指定的帳戶,待價款全部匯入後再進行撥款,如此一來,原房貸利息仍須支付,又該由誰支付?
另外合約上載明,房子買賣前仍有貸款,買方代清償金額為房價之部分,是否表示代清償金額可由支付之房屋款扣除?
房事一籮筐,請大家指點一下!
收錄日期: 2021-04-30 15: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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