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房子的名字是用母親的名義登記
因父母購屋時本身沒有工作
所以
用我的名字當作保證人
近十年來
繳款都很正常
我現在有個小問題
日前
我去查自己的聯徵記錄
我現在有兩筆貸款
有一筆個人信貸
額度是27萬
分五年繳還的
現餘額還有8萬多
還有一筆車貸
廿多萬的
是分年期約
才繳了一年多
另外還多了一筆
就是房屋貸款變成我的負債
餘額還有四佰多萬
我想問
為何房貸會變成我的負債
那我除了擔保之外
還可以作啥處份呢
另
我因為想再貸些錢出來用用
問了兩家銀行
都說我沒額度了
我現在月薪只有三萬二左右
所以
我真的貸不到錢了嗎
更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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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
我沒有公司勞健保 勞健保是放在公會的那種 我沒有薪轉 是領現金 我有去年的扣繳憑單 是寫四十萬元-薪資 若以上述三項補充 還可以貸到錢嗎
更新3:
我現職的年資是去年一月開始 所以到今年八月 剛好是廿個月
更新4:
再請教 如何判斷房貸方面 我是借款人還是只是保證人 每月寄來的貸款繳款單上 正常而言 要寫誰的名字呢
更新5:
我是在台北市這裡 有那位回言者 較靠近我的方位呢
更新6:
請問以我的條件 最多可貸多少 多久可分幾期返還 每期要還多少 有否寬限期
更新7:
我現在並不是要做房貸的增貸詢問 是想知道 能否用無擔保品的方式 如信用貸款 再貸些錢出來周轉
更新8:
為何有的說可以卅萬 有的高達玖十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