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險賠償

2010-08-10 12:33 am
本人在09年1月發生交通意外,而有關墊底費,在整車之前已經比左車行,但我而家又收到比我撞到既的士賠償form,又要我賠多5萬幾,我之前比既墊底已經比左成10萬,而家保險又話係分開計,到底全保同3保有咩分別,我上網睇過保險條例,全保已經係包左3保,有3保既賠償係到,係比車主睇下點樣claim,如果車主唔想claim自己架車,只係想賠比人時用,先會有用,(架車係我爸爸)


我第一次比既墊底:
general excess $33000
unnamed driver excess $25000
inexperiened driver excess $25000

以下係我份保險其它既賠償:

young driver excess $25000
third part property damage excess $25000
further additional third part properety damage excess $25000(applicabie tp inexperienced drivers)
additional third party properety damage excess $25000(applicabie to young drivers)

會唔會係我車行到幫我claim保險時冇幫我同保險公司講仲有的士既賠償,而令到我而家要用3保黎賠償,
同我想知道買全保同3保既分別,

回答 (2)

2010-08-10 5:33 am
✔ 最佳答案
你所駕部車是全保,當中當然已包括第三者保險。但你之墊底費是送交車行,這當中就真是會出問題,因你不是直接交到保險公司,當時車行有否代你交保險墊底就真是問題。你有否保單在手,先看清楚詳細內容,再作決定。你最好問清楚你爸爸有否轉交墊底費或簽過甚麼文件還實際。

2010-08-10 00:57:03 補充:
你首先要弄清楚該車行是甚麼職能,如果該車行是保險代理人,這情況就會構成商業罪行,你可先向保監會投訴,看有甚麼意見,再決定報警。另外你爸爸是車主,在這事上又是甚麼角色?如果有向保險申報,就實會簽署一些文件,如果無,這又回到該車行是甚麼身份,其執事人是甚麼身份?現時我估該人應是保險代理人,但你要去查証囉。

2010-08-10 01:00:24 補充:
另外是否你爸爸決定不申報保險,讓你去承擔一切賠償?這就不構成商業犯罪的,你要先弄清楚。

2010-08-10 12:11:40 補充:
這情況你是可以直接報警,由警方來查。但問題是老千都會事先做好保障自己之行動,例如你爸爸已簽了自己一力承擔所有賠償。另外你亦要向保監會投訴,使他不能害其他人。向保監會投訴亦有可能迫到保險公司承擔責任,否則你就要負起所有賠償責任。
2010-08-12 5:42 pm
你的個案很有問題,墊底費是保險公司有信來追時才支付的,最後才要支付給保險公司的,不會由車行收或保險代理收取的,現時車行或車房有收據給你否,墊底費是分開計的,自己Claim修理自己架車的墊底費,對方Claim時的三保墊底費,墊底費分開計是正確的,因為自己的車未必要修理,對方也未必會Claim,所以墊底費是最後才要交給保險公司的,車房未修理好你的車又發給你滿意紙,要你簽收,似乎有些不對,希望你不會被騙,你的車如果要修理是要報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批准了才可以進行修理的,如果未有批准是不會承認的,如有需要可以聯絡我,希望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15 23: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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