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Amina Mariam Bokhary(包致金姪女)

Amina Mariam Bokhary(包致金姪女)是人民公敵嗎?!
香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姪女,夏佳理是舅父的"優良教育"出生的Amina Mariam Bokhary, 有碩士學位及豐厚身家, 直至2010年7月為止,共有3次襲警記錄。常任法官包致金侄女涉掌摑警員,被控襲警等三項控罪,被判感化一年、罰款八千元及停牌一年。裁判官阮偉明判刑時表示,輕判被告,因她受精神病困擾才做出攻擊性行為,並沒有暴力傾向,並加上背景良好,毋需判監。3次還警竟無阻嚇性監禁, 果然"高人一等"! 法官亦接納感化報告,要被告接受戒酒治療。並質疑判監是否有效治療方法, 引起公眾非議! 【明報專訊】報道, Amina昨日中午在4名大漢包圍下進入法院,再一次圍巾蓋頭,彎腰俯身,就像被「押送」似的進入法庭。在場數十名記者甫見Amina立即上前拍照,她幾經辛苦進入升降機,在升降機內更以「It's like a zoo(就像一個動物園)」形容眼前環境,保鑣附和道「thirty animals(30隻動物)」,但未知他們是否在形容記者。在人人生而平等的21世紀, 竟有如此不尊重個人的"高學歷,高教養"的"上等人, 不知是否幼承庭訓, 家學淵源, 詩禮傳家, 薪火相傳; 可以3次無理襲擊以個人生命安危而維護法紀, 匡扶社稷的偉大人民公僕-警察! 第3次不獨在傳媒面前大街大卷掌摑男警, 更在警署在眾警員內打女警! 短時間兩次打差人也算是"沒有暴力傾向", 反智裁決, 司法黑暗! 難道有鬱燥症不可以強制入院或行為治療?! 難道飲醉酒就可以無理打人?! 難道高學歷, 背景良好家庭教養不能有自制意識?! 3次襲警, 其中一個女警在警署被打而獲輕判, 不獨是該環頭蒙羞, 更是全港警察之恥辱! 無真誠道歉而罰款是否意味富人可以錢侮辱公僕的士氣, 威信及尊嚴?! 有情緒殘障是否更應告誡自己冷靜同理心?! 我們不要上等人波旁王朝復辟! 為正義! 為公理! 為服務公民的人民公僕出一口氣! 8月15日, 穿黑衫港島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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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2010-08-14 8:13 pm
明眼人都知道,判她入獄才可收到阻嚇作用,亦能平息公憤,不用多說,其實很多輿論都說出判法不公平的有力理據.

只是法官聽不聽又是另一回事.

就算此事得完滿解决,唔代表同類型事件不會發生.
因此事曝光了,才會有這樣回響
這種不公義審判只是冰山一角
從佳寧,挺鋒都是令人難以理解的判法.其實還有很多殺人,強姦獲得輕判案例.
但往往判詞是難以服眾.
是否公眾教學水平較低,而法官智慧高超.
如果係,首先就要炒去教育署署長,9年免費教育是浪費.
如果唔係,就要立例管制或釐定審案標準智慧
專重司法獨立是很重要,但也要令人感覺值得專重.
對法官沒有罸則的話,這種事以後亦會發生
只是要政府關注立例,亦是難事.官官相畏

判詞:
理據是否合理(或是歪理)
理據是否充份
同案者罸則是否相同
其他相關睇法(如感化官)
但學歷好不是因素.要睇品格好不好才重要.(法官時常犯的錯)
2010-08-11 10:40 pm
好多無知的人都話法官無錯, 只是警察和檢控官方面有問題. 但是, 想深一層就會明白這種說法只是一種詭辯, 原因如下:

1. 假如法官覺得檢控官的處理手法有不當的話, 那就應該在庭上即場要求檢控官作出解釋, 而不是好像現在一樣「照單全收」控方提出的不恰當控罪, 再等到公眾不滿的時候才將責任推向其他的人.

2. 法官只是單方面的閱讀了被告提交的私人醫生的醫療報告就判定被告是有病, 坦白講, 為什麼法官不會同時要求警方提交政府醫生的醫療報告?

3. 就算是採用了較輕的一條條例, 但是這條例之中亦列明可以判處入獄的, 我就當被告認罪可以減1/3的刑期, 那還有2/3的刑期去了那裡? 而且這一次犯案的被告已經被証實曾經有相同的犯案紀錄, 連續地重覆犯案的人是不是應該要加刑來作嚇?

不過, 香港地方細, 只有2間院校有開辦律師的課程, 大家都是「同門師兄弟」嘛, 我們就別太過責怪這個小氣的法官了, 以免它又要再一次要在庭上向我們這些「不明白法律窮鬼」訓話了, 我們就祝這些人一世都官運亨通好了.
2010-08-09 8:25 am
 佢就好似電視劇(談情說案)內的一句話(上等的下等人),家境優秀讀咁多書都唔識守法及尊重人。
  家族背景是法律界人仕還打人,這不是什麼家境優秀,而是(知法犯法)。病到要輕判,香港醫唔到要到外國醫,咁重唔拉佢入青山醫院醫幾年醫好先放佢出嚟?比去坐飛機容乜易打埋機司攪到飛機失事!使唔使等佢打到人入醫院先(塔)佢去坐監呀!
  讀咁多書犯過咁多次錯都唔識改,不是她感化唔到就是無人感化到佢囉,罰佢坐喺監倉對住4塊牆就有得感化啦!
2010-08-07 7:18 pm
我不知道她是否人民公敵,但她的行為令到我會鄙視她。
那位裁判官反問我們,大概內容是:如果她是個窮人,而不是香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姪女,我們還會這用敵視她嗎?
我會回答:我會。
因為她不是只有一次案底,而是三番四次地犯錯。
2010-08-07 9:00 pm
說明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句空話!
2010-08-07 7:59 pm
我個人認為法官並無判錯,根據程堂之三條控罪,法官是可以如此判決,而其判決亦比對上兩次嚴厲。其實最嚴重情況是第4條罪,在警署拳擊女警,但不知有可原因被取消,個人認為會是警方高層及律政司問題。引起各傳媒及人士不滿,可能背後是有陰謀,是否想給壓力與法官,定立襲警之最低判刑,影響司法獨立。
另一單無牌駕駛+醉駕,又是不控告盜竊罪(偷家中之汽車使用亦算是盜竊),盜竊罪一樣可以是判社會服務令,刑罰不會增加;但盜竊罪是刑事,永留案底。雖然表面是會破壞了該年青人之前途,但卻可警介其他年輕人,不要胡亂無牌駕駛,因為超過一半無牌駕駛之青年,都是有家底之年青人,可隨時找到汽車駕駛。
最近亦有一單警員屈旅遊巴司機,在眾目睽睽下屈人襲警;在最近之遊行示威時,又有人被控襲警。襲警罪最近常被使用,所以有必要保持司法獨立性,來平衡該控罪可保障市民及警員。個人希望大家對事件冷靜看待,勿讓情緒沖紛頭腦。

收錄日期: 2021-04-16 00: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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