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 有限公司董事

2010-08-06 11:25 am
大家好!
我最近已經申請了個人破產,已經聆訊,亦已經將資料由破產管理處委任的會計師樓交往破產管理處,現在等候會見破產管理主任.
我現在是一間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我知道個人申請了破產是不可以繼續做公司董事,唯一的做法就是註銷自己的有限公司,但註銷的時間要6個月左右.我已經初步聯絡過破產主任,她提意我盡快去將公司註銷,否則要負刑事責任.
我想知道現在才開始做註銷公司的手續是否已經太遲?

回答 (3)

2010-08-12 6:20 am
002 那位 Jason 網友的意見對這問題無幫助!

因為發問者經已申請破產,已進入破產程序者又如何去將公司董事的職務和責任去轉給別人呢?

而且這已被破產管理署控制的公司如真的轉給他人,豈不要新的接手者負起償債之責?

Jason 網友的說法豈非害人不淺!?
2010-08-08 9:46 pm
如果萬多元都不能付,那麼您便辭去這公司的董事吧,您看看你的親人可否幫忙頂頂做住先,到你有萬多元的時候便做數audit,再結束等。
我找開的會計師都專幫公司做齊結業手續或成立公司的手績,好像不用萬多元的,您可打去問一問,或上他們website看一看 www.business-center.com.hk/hk/index.php?page=Company-Secretary
參考: 原創info,請不要copy
YangCindy 網友的意見正確!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25: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806000051KK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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