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我結婚的時候她還特地從台北坐高鐵到台南當我的伴娘(高鐵票是我出的)
她那時候是包給我2200的樣子(外加一個1800元的禮物),
然後因為她當我伴娘所以我包給她3600的紅包&送她一個WorkingHouse的筷架(取快嫁之諧音)
現在她真的要嫁了耶~呵呵~
我到底該包多少錢給她呢? (我跟我老公都會去吃她的囍酒)
因為我現在經濟狀況沒有很好說....所以很怕包少了會失禮~
大家建議我一下吧?
更新1:
老公有說他可以出錢買一個1500的禮物送學妹~ 所以紅包錢就是我自己要出的。
更新2:
她當初包給我2200 那包兩倍給她不就4400嗎? 喜事包4400好像不太吉利吧?
更新3:
但是我+老公兩個人才包兩仟多 也太不上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