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ka yee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可以點樣做..先可以完成這個轉讓?
答:請問 ka yee 網友提及的物業,是居屋還是已購入的公屋單位呢?
我相信應該是屬於居屋物業!按一般居屋業權轉讓的規限,理論上確實必要有原業權人的簽名確認!否則恐防有人在原業權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業權更改的可能!
而憑藉離婚這個理由去申請將業權轉讓者,要同時提交離婚的絕對判令及法庭命令的影印本!
既然 ka yee 網友的前夫拒不合作!那惟有自行將離婚判令遞交房屋署,表明法庭已有命令但對方拒不遵行,看房署可會酌情處理!
而法庭方面既然亦提到執行法庭命令可以無需對方簽名,那便向法庭方面表明前夫拒絕執行,故未能順利在房署完成轉名手續!請法庭作出裁決是強制前夫奉行法庭命令?還是請法庭直接通知房署可以在前夫無需簽名同意的情況下將業權轉移?
由於前夫拒不讓步,故祇有倚賴法庭或房署作出指引才能順利完成轉名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