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申請身分證

2010-08-05 10:19 pm
來緊會跟日本男朋友結婚, 但我地會係日本長住,
想幫佢拎身分證係咪唔可以?(因為唔係長住香港)
如果有香港地址, 間唔中返香港係咪都可以申請?
如果佢申請到, 人唔係香港, 只係間唔中返黎. 過左7年係咪都可以變永久居民?

另外, 如果BB日本出世, 都會長住日本, 同樣可以申請身份證嗎?
因為都會間唔中返黎. 所以希望有個身分證方便下

THANK YOU!

回答 (3)

2010-08-07 6:31 am
✔ 最佳答案
根據《人事登記條例》,除獲豁免或無須登記的人士外,凡年滿 11 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包括獲准在香港逗留超過 180 天的人士),均須登記領取身份證。如你屬於下列其中一類人士,則無須申領身份證:獲准在香港逗留不超過 180 日的真正過境旅客。領事、領事館職員、歐共體辦事處主任及歐共體辦事處人員的不足 11 歲的子女。年齡未滿 11 歲的兒童(除非該兒童是因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而需要同時申請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香港永久居民)。獲人事登記處處長豁免登記身份證的年老、失明或體弱人士。有關豁免登記的資料可在以下網頁找到BB不在香港出生,你須出示以下文件正本:出生證明書單程證 (只適用於持單程證由內地來港的新抵港人士 )有效旅行證件、護照、入境證或誓章,以確認你在香港的居留身份以前的身份證(如有的話)BB必須由父親、母親或合法監護人陪同辦理申請手續。陪同你辦理申請手續的父親或母親,須出示其有效旅行證件、護照或香港身份證。如由合法監護人陪同申請,該監護人須出示其有效旅行證件、護照或香港身份證及可證明其監護權的文件。如果你是將年滿11歲的香港居民,你必須在11歲生日後的30天內登記領取身份證。如果你是年滿11歲或以上的新抵港人士,並獲准在香港逗留超過180天,你須在抵港後的30天內登記領取身份證。如果你的年齡不足11歲,除非你是永久居民並須在首次申領特區護照的同時申領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否則你無須登記領取身份證。如果你在海外因申領特區護照而獲發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你應在返港後的30天內申請新的身份證。[年齡不足11歲人士除外]
參考: GOV HK
2010-08-05 10:35 pm
根本唔可能,發夢都冇咁早,你估同香港人結婚,咁就有香港身份証,咁同菲律賓,越南,非洲,中國都要比囉,唔該你用吓腦諗吓,香港政府比得一個,咁其他人告到佢飛起都得啦,全世界都冇嘅嘢,你諗得咁天真嘅?

你可唔可以答我你是否香港出世?

根據入境處條例,其他國家的配偶,除非佢用投資移民來港,否則用配偶身份來港,必須要連續住香港七年,當中只有居留權,而沒有香港永久身份証,佢七年內都沒有可能在港工作,所以食宿都靠香港的配偶維持.

另一個就不是以結婚為由來港申請香港身份証,就是有工作簽証,而佢得到僱主聘請來港連續生活七年,咁佢就可以有香港永久身份証.

咁你同佢生嘅BB,就同樣係冇香港永久生份証,咁佢咪享有雙重國藉,咪係唔得囉.

至於你哋他日來港,因為香港同日本好似要以簽証進出,咁你哋拿PASSPORT來港就得,但係有留港幾多日為限.
參考: 公務員
2010-08-05 10:33 pm
哪些人應該申請?
根據《人事登記條例》,除獲豁免或無須登記的人士外,凡年滿 11 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包括獲准在香港逗留超過 180 天的人士),均須登記領取身份證。如你屬於下列其中一類人士,則無須申領身份證:

獲准在香港逗留不超過 180 日的真正過境旅客。
領事、領事館職員、歐共體辦事處主任及歐共體辦事處人員的不足 11 歲的子女。
年齡未滿 11 歲的兒童(除非該兒童是因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而需要同時申請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香港永久居民)。
獲人事登記處處長豁免登記身份證的年老、失明或體弱人士。有關豁免登記的資料可在以下網頁找到

詳情請到香港入境事務處網頁::http://www.immd.gov.hk/
參考: 香港政府一站通及香港入境事務處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37: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805000051KK0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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