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多的要不了,工作了7日,但前後有11日的工資,不要以為唔出聲公司就唔知,任何時間都應該要做一個誠實的人。
以我的看法,是公司出錯多於餽贈/獎償/花紅....
如果公司查出是出多糧比你的朋友,公司有百份百權利追討多付的工資,萬一據為己有,公司可以報警處理,不是嚇你的。
假設1日的人工,是$1000,即共多付$4000,難道個人的行為品格只值$4000?
更何況1日的人工,又點會有$1000,除非是專業人員,那麼即是說,個人的行為品格比$4000還要低,值得嗎?
我建議你的朋友盡快聯絡該公司,以攪清楚是什麼一回事,而該公司也必會覺得你朋友是個誠實可嘉的人(前僱員),如果到時公司說,沒錯,這是額外給你朋友的餽贈/獎償/花紅,或是知道你朋友的行為品格,說不定真的獎償給他呢。到時還可以要求該公司白字黑字寫明,多付的4日工資是餽贈/獎償/花紅,我相信該公司絕對不介意的呢。
我們可以唸深一層,其實在這件事上雙方都是有得益的:
1)你朋友主動找該公司說明多付4日的工資,是誠實可嘉的表現。
2)在該公司來說,雖然只請了1個工作了7日的員工,但這是1個誠實的員工,老板同下屬,或同行提及此事,公司也感到驕傲,雖然你的朋友不會聽到這些讚賞的說話也不要緊。
要攪清楚事件才真真正正的「袋袋平安」呢。
你說:已經過了一個多月,沒有人找他追回這錯誤!!
>即是說,你都覺得這有可能是錯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