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管理公司管理的大型屋苑需要組織立案法團嗎?

2010-08-05 4:38 am
本人所住的屋苑最近因草議大型維修,

管理公司在維修費總額內,要收取經理人酬金 20%,

觸法小業主不滿繼而以自組立案法團向管理公司抗衡,

究竟這樣做可行嗎?問題是

1 管理公司要收取經理人酬金是否合法?

2 管理公司在本屋苑一直管理多年.就此事是否出現霸權呢?

3 大型屋苑小業主如成立了立案法團是否本末倒置?

4 一個立案法團有能力去管理3400幾個單位同一個商塲?

5 二千幾萬基金可以交由法團不知名的人管理嗎?

6 立案法團是否只適合伙數較少的單楝樓宇?

請賜教 謝謝!!!
更新1:

其實我們一直都有業主委員會配合管理公司運作 只不过我唔明業主立案法團跟現今的業主委員會兩者分別 是人仕派系因素还是有確要性

更新2:

有係好过冇我都知 但究竟業主立案法團跟現今的業主委員會兩者分別

更新3:

恕我愚昧再問 就以添喜大夏因維修做成意外就要法團承擔賠償 如我們沒有法團只有大業主的管理公司 要是發生工業意外需要賠償那..責任誰屬呢

回答 (3)

2010-08-05 6:02 am
✔ 最佳答案
大廈是業主的財產,管理費盈餘所產生的基金也是業主的財產,為何閣下情願相信地產商的子公司,即管理公司,較諸業主代表更可信,需知法團委員是由業主一業權一票選舉產生的,你的問題簡答如下
1. 管理公司要收取經理人酬金是否合法?
管理公司收取經理人酬金的百份比,是根據大廈公契而訂,如果大廈公契所訂的百份比是20%,那麼他便合法
(現時管理公司的權力來源是大廈公契,當成立了法團,而管理公司與法團簽訂新的管理合約,那麼其權力來源不再是公契,而是法團,公契所訂的經理人酬金便不再是20%,而是由法團決定)
2. 管理公司在本屋苑一直管理多年.就此事是否出現霸權呢?
(假設)根據公契,管理公司有權收取營運開支的20%,你是管理公司的老細,你會不收嗎?雖然大家都同意此銀碼不合理,但又沒有法團的制衡,有食唔食,罪大惡極
3 大型屋苑小業主如成立了立案法團是否本末倒置?
你想講咩呀?!!
4 一個立案法團有能力去管理3400幾個單位同一個商塲?
法團會聘請管理公司(其實就算成立了法團,根據法例,法團要得到全體業權份數超過50%的支持,才能更換管理公司,記住,是全數的50%,而不是出席的50%,因此法團根本不能開除現時的管理公司)
5 二千幾萬基金可以交由法團不知名的人管理嗎?
以一個3400戶的屋苑,要有足夠的業主參與法團工作不難,法團戶口也不是一個人可以提款,法團可以規定最少四人簽支票才有效,而在法團成立之初,運作未暢順之時,基金可以仍由管理公司保存,而法團委員也不是不知名人士,而是業主依法選舉的代表
6 立案法團是否只適合伙數較少的單楝樓宇?
單位越少的大廈越容易成立法團,因為法例的要求是要三成業權支持,越大的屋苑越難有足夠三成的支持,除此以外,我看不到大型屋苑在成立法團及法團運作上,較諸小型大廈有什麼特別的困難,如果你相信管理公司在沒有法團的情況下,會主動保障業主的權益,而不是為自己公司尋求最大利潤,的確不需要成立法團
7. 業委會沒有實權,是管理公司的監察員,而法團是根據建築物條例所成立的法人團體,是管理公司的老細


2010-08-05 12:55:59 補充:
8. 很多業主(明顯包括閣下)以為不成立法團,業主可以逃避責任,這要視乎是什麼責任,及責任的大少,我以小型大廈作舉例說明,假設某大廈因公眾地方出問題,引致一名途人受傷,途人可索償HK$1,000,大廈有100戶,按法例該途人可以向每名業主追討HK$10,由於索償成本太高,因為要分開100宗索償,因此該名途會放棄索償,但如有法團,該名途人會直接向法團索償,在這種情況下,業主確是逃避了一些責任

2010-08-05 13:01:47 補充:
10. 但假設另一種情況,如果該名途人要索償一千萬,即向每名業主索償十萬元,你以為業主還可以逃避責任嗎?一些不重要的政府命令,例如每年要檢查滅火筒,沒有法團的大廈的確可以在某些情況下逃避責任,但機電署及屋宇署的命令則不能逃避,以機電署為例,機電署會不惜工本,告足一百位業主而不手軟

2010-08-05 13:12:03 補充:
11. 說回添喜大廈,事件中有責任的各方依次為
清拆承辦商(直接引發意外)
酒樓東主(聘請承辦商)
酒樓的業主
管理公司
法團
法團只是需要負責兩成賠償,但事後承辦商,酒樓,管理公司都清盤,因此他們的責任都落到法團身上,業主在事發後難以接受事實,被人煽動,跟酒樓業主打官司,官司費超過一千萬,結果輸了,擴大損失
答回你的問題,如果該大廈沒有法團,業主可以不賠償嗎,明顯他們不能逃避責任

2010-08-05 13:17:09 補充:
12. 說回你的屋苑,假設發生特大災難,在有法團的情況下由法團負責,沒有法團的情況下由管理公司的基金賠償,請留意,賠償的錢是業主的,只是由管理公司代管,而不是由管理公司老細付款,因此也是業主賠償,如果管理公司手上的基金不足以賠償,會要求業主集資賠償,管理公司是不會上身的
2010-08-05 5:44 am
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係對小業主有好處

2010-08-04 21:59:21 補充:
1.管理公司要收酬金,係冇犯法,你只可以話佢貴.而你地根本冇能力冇資格去統籌一個咁大規模既工程,得個嘈字係冇用,真係要有人肯做識做先得.

2.不是,只是你地一直冇法團,所以係法律上,你地冇任何一個身份可以去轉換管理公司.

3.超錯.

4.依然交由管理公司負責,但你地就有監察權力.

5.錢銀問題,解決方法好多,亦就算好多方法防貪,一樣可以布辦法貪,只係知與唔知咁解.但無如何,呢個唔會係成立法團既障礙.

6.類同第3條問題.成立法團並非根據業戶多少而考慮,而係因為小業主需要係法律上有一個代理人去為居民爭取權益.

2010-08-04 22:02:18 補充:
明唔明2者有咩分別?簡單舉例講,假如你地要告管理公司,你地係連原告都冇.

2010-08-04 22:16:38 補充:
講多小小管理公司同發展商巴關係.

你可留意下,多數屋苑既管理公司,都係發展商既子公司,例如新鴻基就啟勝,長實就港基.咁係因為緣於大廈公契,呢張契所寫既野係受法律約束,經由首位買家簽署就生效,由第二位買家計起,以後任何一位業主,都只能遵照公契所訂下之內容行事,要更改公契,需要100%業權同意先有效,呢個根本係接近冇可能.

唯一可以制約管理公司,就只有業主立案法團:

所以,管理公司一向唔會主動協助小業主成立法團.

2010-08-04 22:21:17 補充:
如果你地要炒管理公司,係先要成立法團,否則係連資格都未有.

而成立法團,講真,係要好長時間,而且仲要有人肯帶頭做,而呢班人又要識野,係幾難,但點都要做.通常黎講,要2至3年時間,最好係有曾經成功成立法團,具有經驗既朋友肯幫手.
2010-08-05 4:55 am
咁有興趣想知組織業主立案法團的詳情,可瀏覽民政事務總署的相關網頁:

http://www.buildingmgt.gov.hk/tc/formation_of_owners_corporation/4.htm


收錄日期: 2021-04-19 22:54: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804000051KK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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