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想分2間單位一問~謝

2010-08-03 11:48 pm
大家好!
我本身同媽咪同家姐一齊住,之後我退左公屋戶.後來我結左婚,太太是內地人,今年生左個bb.係外面租緊地方住.
我想了解如果我想入返原先(媽咪同家姐)個個公屋戶口,即是加返我個名同我個bb個名入去,之後向房屋署申請要2個就近細單位.即係房署寫果個"家有長者計劃",咁其實可唔可行的呢?
謝謝提供建議!

回答 (3)

2010-08-05 12:54 am
✔ 最佳答案
你所講的方法完全唔可行.....

第一, 唔係話加就可以加名, 要有足夠理據

有 關 政 策 只適用於租住公屋住戶。
擬加入戶籍人士須為香港居民,但毋須居港滿七年。下列八類人士在符合所須的條件準則下, 可加入戶籍之內:
(1) 戶主的配偶;
(2) 新生嬰兒或十八歲以下兒童,其父母均須為戶籍內的認可成員;如父母
只有一人為認可成員, 則必須確實是單身(例如: 寡婦、鰥夫、配偶並
非本港居民等), 而其配偶應原屬可加戶類別;
(3) 戶主的一名已婚子女的配偶和兒女,但該名已婚子女須為戶籍內的認可
成員; 而加戶之後, 其他成員不得再要求加入配偶/兒女, 他們並須於
遷出時取消戶籍;
(4) 受戶主或其配偶供養的父/母;
(5) 受戶主或其配偶供養的祖父/祖母;
(6) 必須恒久依賴戶主照顧的受供養親屬;
(7) 現居「改建一人單位」而又符合「自動編配」計劃住戶,可申請加入年
滿60 歲的親屬; 及
(8) 年長租戶的一名成年子女,不論婚姻狀況,均有資格申請加入戶籍,但
須通過「一個家系」的條件( 即:若戶籍已包括成年子女,便不得加入
其他已婚子女;而若戶籍已包括已婚子女,便不得加入其他成年子女)。

你並不符合加戶的類別....

假如真的加到户

「如 申 請 把 上 述 第 (3)至(8)類別人士加入戶籍, 有關家庭(包括擬加入戶籍人士)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 以核實資格。「全面經濟狀況評審」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 分別為「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和「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所用的水平。至於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受供養親屬、「改建一人單位」住戶申請加入年滿60 歲的親屬、以及年長租戶的成年子女加入戶籍的申請,有關家庭也須全體符合「無擁有住宅物業」的規定( 註1 )。此外, 年長租戶的成年子女須簽署承諾書, 表明他們會與年長父母一起和諧生活, 克盡孝道, 而在正常情況下, 分戶不會受 理。假如其後在特殊情況下分戶, 房署只會編配新界中轉房屋予成年子女。成功加戶之後, 住戶須按家庭入息水平繳付單位的原有、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 註2), 而且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的年期長短, 均須每兩年申報家庭入息/資產一次( 註3 )。除 上 述 指 定的八類人士可以申請加戶之外, 其他加戶申請將不會獲得考慮 。」

另外, 就算等你太太有居港權, 你入息也要符合3人入息限額先可以申請。
2010-08-04 12:07 am
其實你仲洗乜入返原先(媽咪同家姐)個個公屋戶口 , 因為你加返入去, 房署只係當增加成員, 最多換一間比而家大D既單位比你同埋你媽咪(共住), 如果你想獨立有自已既家, 你索性用你同個BB個名去申請公屋仲會快D (只可以用你同BB, 即係申請細單位, 而你老婆因為未係香港永久居民, 所以吾可以計算為家庭成員)


"家有長者計劃"係即係你申請公屋既成員入面有老人家, 所以可能會優先派單位比你地, 本身你媽咪都已經住緊公屋(已經有名) , 你申請另一間公屋仲要加埋你媽咪個名, 係吾得架, 因為房署會查到你媽咪住緊另一間公屋


你話就近既單位, 就真係要睇你好吾好彩喇, 因為房署會有3次既睇樓機會比你, 3次吾岩就可能又要你再輪, 個時我阿哥派親個D都係屯門, 想簡返元朗天水圍都吾得, 之後我哥哥再找去房署同佢講, 講多幾講, 終於輪比到天水圍佢咋

希望幫到你~~GOOD LUCKY
2010-08-04 10:43 pm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24: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803000051KK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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