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立案的教室原本是另外一間補習班在使用
現在有請一間代辦公司在幫忙代立案
但是有些問題想要請問一下
1. 這間教室的隔間牆的材料證明原本那個補習班說遺失了, 而問幫他們裝潢的設計
師也說沒辦法幫我重開證明, 所以代辦公司的建築師跟我說要拆掉重做, 我覺得
既浪費又麻煩, 請問有沒有其他的辦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2. 這間教室有作輕鋼架的天花板, 而同樣的問題, 代辦公司說石膏板也需要材料證
明, 因此也要買新的石膏板,但原本的石膏板還好好的啊, 真的得換掉嗎?
3. 還有一個最棘手的問題, 原本教室內的廁所有一間的門剛好開在陽台外推的邊
緣, 這個陽台外推的部分是房東很早以前就外推的, 而建築師跟我說, 這部分的
違建雖然不用還原, 但是屬於不得使用的部分, 而現在這個門雖然不是直接開在
陽台外推的區域上, 但是進入廁所得經過陽台, 因此建築師跟我說要把門改個方
向,但改方向後會面向黑板, 而且還要敲掉水泥牆重做一個門, 請問這方面的規定
真的那麼嚴格嗎?另外請問有別的方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嗎?
更新1:
1. 我也有跟建築師提過是否可以把廁所的門乾脆封起來, 建築師也跟我說不行這樣, 他說那個部分也算是我可以使用的面積的一部分, 無法跟建管處的人解釋為甚麼要封起 來。(ps. 廁所不是違建, 是進入廁所時要通過陽台外推的區域。) 2. 可以請問一下要找誰幫忙開輕鋼架的防火證明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