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跟銀行信用貸款50萬,分七年攤還,
每月繳六千多元,其實壓力不算太大,但是,
很不幸,97年的金融海嘯我被裁員,至今都沒有收入,
一直到今年初,貸款還不起了,五月份收到銀行的支付命令,
我沒有提出異議,因為我確實有貸款還不起,
我沒有任何財產,目前只有欠銀行的信貸和卡債,
但卡債我都還能繳最低金額,所以信用卡部份都有繳,
我想請問的是,收到支付命令我未提異議,
若我有新工作,開始有收入,
一 、是否會被強制扣薪,
二、新工作多久後會被強制執行扣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