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取回強積金

2010-07-29 3:42 am
本人因為急需現金週轉,所以想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提早取回強積金。

但有以下幾點問題 :
1. 是否需要什麼證明文件解釋永久離開香港? 如果沒有證明文件可以嗎?

2. 本人正在輪侯公屋,會有影響嗎?

3. 全個手續需時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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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2010-07-29 7:25 am
✔ 最佳答案
你只需要直接聯絡強積金受託人(例如保險公司或銀行,不是你的僱主),索取有關提取強積金的表格!

另自行前往各區的民政事務處作出聲明(即宣誓),費用全免,手續只係十幾分鐘便可以完成!

再準備一些証明你永久離開香港的文件,並連同已填妥提取強積金的表格交回你的強積金受託人就可以!

輪侯公屋原則上房署並不知情,所以基本上可以放心,是不影響輪侯的情況!

但要提提你要注意以下事項:

根據強積金條例規定,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提取申索強積金,須向受託人提供有關的證明,包括永久離開香港的法定聲明。任何人士如在申索表格的要項上,作出虛假或誤導性的陳述,即屬犯罪。

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000及監禁12個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罰款$200,000及監禁24個月。

希望解答到你的問題。


參考: 本人現只專責勞資案件,出入法庭數百次!
2010-07-29 7:05 am
需要去民政署宣誓永久離開香港,如果給查到你發假宣誓會被控告及罰款的,一般需時一個月,希望幫到你
2010-07-29 4:43 am
簡單啲用移民紙,無文件當然唔得,輪候公屋都可以移民,手續約需時兩三個月。


收錄日期: 2021-04-20 19: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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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28000051KK0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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