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是否真的屬於送契樓?

2010-07-28 9:02 pm
我們兄弟三人,父親剛剛去世,留下一物業是父親名下的,父親在世時曾經到律師樓立下平安紙,所有財產均分三分,父親的物業當然是轉為三人的名下,如果有一人想向其餘的二人購買這物業,即是由三人擁有的物業變成一人擁有,而價錢是市場價格的八五折,我曾經詢問某一大銀行,它說此種情況屬於送契樓,不能做按揭,我想了解這是某一大銀行的個別的商業決定,還是普遍銀行都是這樣處理,應當怎樣辦,這種情況是否真的屬於送契樓?

回答 (1)

2010-08-12 6:48 am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想了解這是某一大銀行的個別的商業決定,還是普遍銀行都是這樣處理,應當怎樣辦,這種情況是否真的屬於送契樓?

答:這種情況按理不屬於送契樓!
送契樓的限制是受益人三年內出售要原送贈者確認!但因為樓主令尊經已仙遊,物業業權已按遺囑指示轉歸指定受益人(即你兄弟三人)名下!

即不會出現在送贈後三年內出售時要原送贈者確認的問題!更不會出現原送贈者萬一破產,物業會被破產管理署收回充公的可能!故嚴格來說這物業業權已清晰轉移的,不算是送契樓!

理論上銀行對送契樓的按揭的確會較為抗拒,因恐防業權方面的不清晰會造成損失!故此建議樓主向其他銀行或財務公司查詢一下方能肯定!
參考: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12:0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28000051KK0073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