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的身心障礙手冊遺失了,請問該跟誰申請補發呢?是當地的鄉鎮市區公所嘛?可不可以像申請戶籍謄本一樣到戶籍所在地以外的公所申請呢?
申請補發需準備哪些證件?申請與工本費是多少錢呢?大概多久可以拿到?拿到是親自取件還是說他們會用郵寄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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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HJ : 『身心障礙手冊因遺失、滅失或破損致不堪使用時,得由身心障礙者本人、法定代理人或委託他人,向本府社會處申請補發。』 ↑這麼說的話,那是不是要去你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囉?這樣的話鄉鎮市公所沒有提供補發服務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