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足跡(中文作文,不少於250字)

2010-07-28 1:47 am
我的足跡(中文作文,不少於250字)

回答 (1)

2010-07-28 1:51 am
✔ 最佳答案
我只可以教你作文,作文這件事應該是自己作的,我不可以縱容你的懶惰。



一開首,可以交代你長大後回到舊家,回想起你的成長過程。(大約20-30字)

然後,以2-3件童年趣事作中間,也可以以家人之間的情作為中心。

何謂趣事:(不要是太惡搞型的事)

例1)家中養了一條小狗,牠最愛咬東西,有一次,牠竟然把我的功課當作是飯後甜點,咬了個破爛。

例2)心愛的筆不見了,找遍全屋也找不到,我想:「一定是姐姐拿去用了。」於是我怒氣沖沖地找她算帳,我的眼淚不爭氣地流下,咬牙切齒地說:「你是不是拿了我的筆?」姐姐聽後不怒反笑,她指著我的頭哈哈大笑地說:「它不是乖乖的躺在你的頭上嗎?」我的臉立時紅得比蕃茄更紅。

何謂親情:

例1)我偷偷地拿了爸爸戴的眼鏡試戴,哈!好不威風!誰知,我的小鼻子承托不到那麼大副的眼鏡,結果它從我的鼻子上滑下,摔在地下。「啪!」一聲鏡片摔破了。晚上,爸爸只是罵了我一頓,也沒有打我。半夜時,我聽到爸爸悄悄地跟媽媽說:「難道眼鏡還能比我們的兒子重要麼?」我聽後好不感動,決定一定要努力讀書。



結尾時,可以說夜了,應該走了,再輕輕的把門關上,回家去了。這裡要盡量表現你的不捨,關門的動作,表示你踏出小時候,往日後的路再拼的意思。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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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27000051KK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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