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平實故意錯解《密宗道次地廣論》又一例(二) 轉貼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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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辯證:
這類問題早就被我批駁過的.
下面這兩篇文章是我以前寫的,或許您看了也會很受用:
“童女、姐妹、妻子、女兒”是自己觀想出來地!!!
蕭家幫的謊言就是不分清紅皂白的將藏密中,一些只有象華嚴經須婆多女菩薩那樣的大成就者才能做的行為,硬安在每個修行藏密行人的頭上,以達到你們栽贓誣陷藏密的目的。
實際上,除了像華嚴經須婆多女菩薩那樣的大成就者之外,一切梵行僧伽、居士只能用「智印」觀想。
你們蕭家幫一貫的斷章取義惡習真是無所不用其極呀!
給你這段的原文,看你是不是在斷章取義:
《密宗道次第廣論》卷第十三:明上三灌頂後依及結行儀軌品第十之一
酉二 密灌頂
先供物請白者,以幔帳等隔成屏處,弟子勝解師為金剛薩埵,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生處無壞,年滿十二等之童女,奉獻師長。如〈大印空點〉第二雲:「賢首纖長目,容貌妙莊嚴,十二或十六,難得可二十,廿上為余印,令悉地遠離,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師長。」論說:「彼若無者,餘者亦可。」是說年華容貌等德,非說具三昧耶或可例外,以說「喜依不具足三昧耶明妃」犯粗罪故。
看清楚了嗎?
這段明說了,“非說具三昧耶或可例外,以說「喜依不具足三昧耶明妃」犯粗罪故。
這句的意義很明白,要知道“具足三昧耶”已經不是普通凡夫了,連阿底峽都謙虛地承認自己達不到這個標準,所以才主張用觀想或圖片代替。
而文中也明說了“依不具足三昧耶明妃犯粗罪故”
那麼什麼是“不具足三昧耶”呢?我想既然阿底峽都謙虛地承認自己達不到這個標準,其他人就不用說了吧。
所以,從古至今藏傳佛教真正能夠接受實體明妃灌頂和雙修的非常少。
蕭家幫的謊言就是不分清紅皂白的將藏密中,一些只有象華嚴經須婆多女菩薩那樣的大成就者才能做的行為,硬安在每個修行藏密行人的頭上,以達到你們栽贓誣陷藏密的目的。
這樣的謊言是卑鄙無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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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藏密祖師宗喀巴和他的傳承祖師阿底峽對這個問題到底是怎麼說的吧:
阿底峽尊者在《菩提道燈論》中說:“初佛大續中,極力遮止故,密與慧灌頂(第二、三級灌頂),梵行者勿受。倘持彼灌頂,安住梵行者,違犯受遮故,失壞彼律儀,其持禁行者,則犯他勝罪,定當墮惡趣,亦無所成就。”
此謂行持梵淨行的出家僧人不應接受真實的第二、三級灌頂,否則會犯根本罪。
也許有人問:若不用明妃,僧人又如何得到圓滿的灌頂加持呢?
其實,在傳統上,藏地僧人受灌頂時,第二灌之甘露皆是用加持過的牛奶、紅花水等代替,第三灌之空行母則一概用畫像表法。如是既不違別解脫戒,又可得到圓滿的灌頂。至於傳授灌頂的金剛上師,亦不違此理,
宗喀巴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之“時輪本釋”云:“於出家惟以語表傳授第三灌,故可以智印(觀想的明妃)傳灌頂。”故此,藏地出家僧眾雖然修持、傳授密法,然於小乘別解脫戒卻始終能做到清淨無染。
有的人,故意歪曲和斷章取義的宣傳是別有用心的。
其實,蕭平實本人非常贊同“性交明心論”,他的這兩段話大家應該不陌生... “蕭平實的《甘露法雨》:「....乃至有的人必須跟她(婆須蜜多女)上床以後才能証悟,這已經是下下根人了。她有這樣的能力,對於一般人來說,她一定是已經証悟的大菩薩;對於各位已經破參明心的人來說,這事兒並不稀奇,已經明心的人都可以做得到,當然我們的每一位親教師更沒問題.....」
蕭平實的《悟前與悟後》:「……不能夠因為眾生常行淫欲而不能悟道,就說這一件事情之中不能悟道。一個真正明得心真、見得性明的人,他很清楚知道,不論甚麼樣的行為之中都可以讓人明心見性,不能把性的行為排除在外。」)”
嘿嘿!如此狡猾陰險虛偽的蕭外道啊!!!
自己做一套,污蔑別人時又是一套說辭!!!
人格敗壞者,捨蕭平實其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