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殺人少年會點判?

2010-07-26 2:25 am
殺人係終身監禁, 但呢件案有3個地方唔同:

1. 少年未滿16歲 (有利)
2. 少年自首 (有利)
3. 少年殺了兩人 (不利)
4. 少年殺了至親 (不利)

綜合以上, 請問你認為少年會不會判終身監禁?
如果會, 他的最低服刑期會係幾多年?
如果不會, 他會否坐監? 坐幾多年?
更新1:

15歲坐監, 坐二、三十年,出黎都成四十幾歲。出黎仲有咩前途 ...

回答 (5)

2010-07-26 10:54 pm
✔ 最佳答案
病歷方面既資料根本唔清楚..好難講個判刑

如果有醫生報告證明
被告有精神病.而該病直接影響犯罪行為,
先有機會減刑免責,但換來就係如天才博士所言
要入小欖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變相坐監

如果無病,基本上,
7歲以上的人犯謀殺 都一定係依例判終身監禁
但係,7至14歲既人 如果有相反證據,去到證明被告 唔明夠完全明白犯罪行為及嚴重性 而陪審團亦信納, 先有機會減刑

至於樓主講既4點
1.未滿16歲 沒有任何有利之處
2.自首. 都係判終身,但係可能會坐2至30年 有機會獲得假釋
3.4 殺咩人都不利嫁啦

kam yuet k 最基本要終身都唔知,另外佢列既例 同判刑無關係

edmond 都係錯既,假釋同特首無關係
就算特首跪係 監獄門口三日三夜 都唔能夠改變判監刑期
假釋只係 囚犯係獄中表現良好
由懲教處人員 作出評估後可以提早放監

2010-07-26 14:59:29 補充:
至於天才博士都有d唔正確

如果被告有精神病而 判入精神病院

基本上唔係要醫終身

好返就可以出返黎

當然要由醫生報告啦

2010-07-26 15:00:30 補充:
以上是最到肉答案!並非信口開河
2010-07-28 6:57 am
各位兄台, 案件非常嚴重兼仍在調查中, 是否不適宜在此討論呢?
2010-07-26 11:15 am
呢個細路至親都殺,仲要咁冷靜,照睇只有兩條路,

一係終身監禁,一係終身入精神病院

因為佢既行為對社會有極大威脅及影響其它少年的價值觀!
以上是最精簡答案!並非網上抄襲
2010-07-26 4:35 am
謀殺罪依例是判囚終身,但未成年殺人犯一般會先被判固定刑期,到期後交由特首發落,但沒有期限規定特首要在甚麼時候發落,特首唔出聲,冇人可以催佢,所以個犯與判終身監禁是沒有分別的。
2010-07-26 2:33 am
不會判終身監禁!!
(1) 任何並非少年法庭的法庭,如裁斷一名兒童或少年人犯殺人罪行以外的罪行,則除非該法庭信納不宜將案件移交少年法庭,否則須將案件移交少年法庭;凡有任何該等案件被如此移交,有關罪犯須據此被帶到少年法庭席前,少年法庭並可將其當如已被少年法庭審訊及裁斷為有罪,而用任何可能採用的方法對其作出處理。
(2) 凡有任何案件被如此移交─

(a) 有關罪犯對該案件移交所至的少年法庭作出的任何命令有上訴權,猶如其已被該少年法庭裁斷為有罪一樣;但對有關的移交令則無上訴權;及
(b) 任何對有罪裁斷的上訴,須按照對原審法庭的裁斷提出上訴的規定辦理,而提出上訴的限期,須由該案件移交所至的少年法庭作出最後命令的日期起計。
(3) 根據本條作出命令將案件移交少年法庭的法庭,可作出為將罪犯羈押或保釋至可將其帶到少年法庭席前為止而看似是需要的指示,並須安排向有關少年法庭傳送一份證明書,列明罪行性質,並述明罪犯已被裁斷為有罪,以及有關案件已為根據本條處理而予以移交。
(由1973年第15號第4條增補)
〔比照 1933 c. 12 s. 56 U.K.〕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7: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25000051KK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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