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58:勞工請領退休金的權利,自退休的次月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勞退條例28第4項:第一項退休金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這兩者差別是甚麼勒??不是都請領退休金的權利??
一個是退休的次月起算,一個是請領之日起,有差別嗎??還是都一樣??
收錄日期: 2021-04-27 12: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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