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約十三萬數,分別是恆生(卡數7萬3及分期12200"共12期已供5期每月1714")及荷蘭(還欠3萬9"共分36期,已還10期,每月約1516),每天有起碼最少4間財務公司致電來問雖不雖要清數,我每次比完資料後結果都是批不足或再將我轉交給某間財務公司,但到最後亦沒有回音,我自己亦試過問恆生,東亞及安信,但也不批,因為我的月薪只有七千,扣除強積金後6650,但有14個月糧,近幾年來我都是一向打兩份工還款,直至今年農曆年就找不到晚上的工作,半年間就已經還不起供款,還要現在面臨全失業,我都不知道自己應該向那個方向行,問過d顧問公司做舒緩,答覆係分48期,只會幫我搞恆生d數,頭6個月要還(2643恆生+1500顧問公司行政費+1516荷蘭)
共5659,第七期至四十八期供款為4160,全數是208674,我現時的共欠款已計利息在內都是13萬,最長的一條期數是荷蘭36期,而我現時每月只給(1516+1714+"卡數最低還款"),究竟以上說的舒緩,是不是已經最優惠債務人,他們亦提及過叫我破產,我初時都好抗拒,因為要cut晒d保險,我在fortest有一份條險每月供約一千元,已供一年(保險必定要供夠五年才可取,還有恆生醫療保116,每三年有25%回贈,及意外保,每月340(需供5年有一半回贈,已供約三年幾),就算保險冇晒,搞破產都要給一萬八千元給他們,我根本冇辦法再拿這筆錢出來,借朋友親人亦都無可再借,唉~現時的人生就只有灰色一片,有沒有人能夠給我一點意見,除了還款外,我份工只可以做到下月15號,若未找到新工,下個月將會陷入更深o既困境。
還有我想問假若迫住要破產,是否當有收入時需呈報上去,還有支出的問題,我想問我現時還有欠朋友受及親人錢,能否當支出來還給他們??還有我現時租住的地方只有我一人住,因為我丈夫走左佬,但我有養開狗(一隻),租金3000我自己比,破產後會否要我搬遷到一些較平租的房??會否不准我繼續養我的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