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審=司法覆核?

2010-07-25 6:47 am
點解D人成日話咩覆審?

係咪即係司法覆核????

同上訴有咩分別?理句係咩?

回答 (2)

2010-07-26 5:07 am
✔ 最佳答案
覆審、司法覆核及上訴是三種不同 的司法程序,各自有不同的功能及法律背景!

Edmond師兄已解釋了何謂司法覆核及上訴,但請容我補充解釋何謂覆審,謝謝!

1。 覆審(即覆核,但並不是司法覆核,不可混為一談),即是案件的其中一方,如不滿法官作出裁斷 / 命令,可於7天內,以書面(填妥指定表格),直接向主審法官申請將案件覆審,但提出申請的一方必須提出理由,而且該覆核申請是由主審法官自行決定是否接納其申請,而且可無須經上級法官或其他法官批准!

覆審通常只會在審裁處級別的法庭才會發生,例如勞資審裁處及小額錢債審裁處等等!因此類法庭的聆訊案件,訴訟雙方並不可以聘請律師,所以有此機制可以讓訴訟雙方提出法律理據覆審案件,可避免因向上級法庭提出上訴而需支付昂貴的律師費用!

希望解答到你的問題!

如案件過了7天的覆審限期,便要在上訴限期前,按審裁處級別法庭既定的上訴機制及程序,向指定的級別法院提出上訴申請,例如勞資審裁處的案件,便要必須要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上訴!
參考: 本人現只專責勞資案件,出入法庭數百次!
2010-07-25 6:59 pm
兩者的分別是:

司法覆核是針對政府行政部的決定或行為的合法性(是否超越法律賦與的權力、有否履行法律賦與的責任、有否善用法律賦與的酌情權、有否違反法律原則等等),而並非正確與否。

上訴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一環,因為上級法院可藉此覆核下級法院的判決。上訴制度旨在確保任何據稱在法庭聆訊或甚至調查過程中出現的失誤,或與法庭聆訊有關的失誤,都可藉著向上級法院上訴而得以糾正。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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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24000051KK0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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