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期間可否為子女買人壽保險

2010-07-25 2:45 am
如果在破產期間想為未到18歲子女買人壽保險,可以嗎?哥哥可以為妹妹保單的持有人(投保人)嗎?

回答 (3)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如果在破產期間想為未到18歲子女買人壽保險,可以嗎?

答:假設父母皆在破產期內,希望在生活費支出中替子女購買人壽保險!依在下之見恐怕難以成事!
按破產法例所規定,生活費祇供基本生活和必需開支所用!而子女的人壽保險似乎非必要亦無急切買的需要!故相信難以要求破產管理署接納,在破產期內替子女買人壽保險這些支出!

哥哥可以為妹妹保單的持有人(投保人)嗎?

答:如果能成功支付保險費用(如由其他家人親友出資而非由破產中的雙親負責),則可以用哥哥的名義作為妹妹保險投保人和保單受益人!

父母都在破產期, 可以用父母做持有人(投保人)嗎?

答:如上所言,祇要由他人出錢給兄妹二人投保,則當然可以由其破產中父母作保單持有人和受益人!

但個人意見絕不贊成這個決定!
因為萬一非常不幸,在保單持有人仍在破產期內但卻獲得保險賠償時,這些賠償將會被破產管理署充公以作償債之用!
如此便失去替子女投保的意義!因為應得的保障未能保留和運用!故絕不建意用仍在破產期內的父母作為子女的人壽保險持有人和受益人!

2010-07-26 19:38:30 補充:
多謝 詩 網友的意見!在下有些意見也想補充!

再次重申父母在破產期內是可以作為保單持有人,祇是要考慮萬一在破產期內不幸地取得賠償時會有所損失!如不介意或認為可能性不大,則破產否跟是否成為子女保險的受益人和持有人完全無關係!

2010-07-26 19:38:39 補充:
至於兄長要成年和有工作才可成為保單持有人一說似乎並不需要!
因現在不少人買保險的保單持有人和受益人都是未成年的子女,目的是對他們提供貼身的保障!假設我想買一份保險,受益人是我未成年的子女,為的是萬一自身有何不測,他們會收到保險賠償的保障!那為何不能以未成年的子女作為受益人呢?
至於要有工作才可以就更無稽!這保單持有人和受益人,早已成年但從未工作就不可以了?今天有工作明天失業又如何呢?有何理據這保單持有人要有工作才可以呢?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0-07-26 6:03 pm
父母都在破產期間是不可以買保險或做保單持有人,如在破產前有的保險是可以保留
哥哥是可以做保單持有人,但年齡要18歲或以上,而且有工作,我會建議你可選擇用公公/爺爺/婆婆/嫲嫲做保單持有人會好d

如有任何保險疑問可以send e-mail ([email protected])
參考: me
2010-07-25 3:08 am
你好,

可以的, 在破產期間想為未到18歲子女買人壽保險.

哥哥可以為妹妹保單的持有人(投保人).

希望以上的回覆, 可以幫到你.

歡迎和我聯絡 (如日後有任何查詢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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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3 17: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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