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早前在未經老闆同意下, 自己私自偽做文件, 但被老闆發覺即日炒咗佢, 噤既情況下有未得賠代通知金 (佢做咗成一年).
佢老闆之後報警, 經過三個月之後, 警察話無足夠証據告我朋友, 噤我朋友而家係咪証明冇罪, 而家我朋友可唔可以向勞工署追返所有賠償.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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