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DouglasW 你引用的經文說得對,靈魂 (soul) 是會死的,所以 “靈魂不死” 的觀念並非根據聖經。 至於審判日或末日,聖經這樣說: 太24:32 “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天使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
回GOGO 1949年11月9日,詹姆斯•基德(70歲,一個開採銅礦的人),在美國亞利桑那州的山區失蹤。過了幾年,他在法律上被視為死亡之後,有人找到他用鉛筆寫的遺囑,以及一筆共值二十多萬美金的現金和股票。在遺囑中,基德表明要用自己的遺産資助科研人員尋找 “科學證據,證明人有不死的靈魂”。 不消多久,就有一百多人申請這筆款項,他們都自稱是科學家或科研人員。法院為此進行了許多個月的聆訊,也有很多人聲稱找到靈魂存在的證據。最後,法官批准把款項撥給兩個知名的研究機構。事情至今已經超過半個世紀,可是研究人員仍未能找到任何“科學證據,證明人有不死的靈魂”。
回GOGO 這世上,有很多人自稱經歷各形各色的經驗,有UFO的,有外星人的,有見鬼的,有到過陰曹地府的,有轉世投胎的,和你那些天堂地獄的經驗,有甚麼分別呢? 各個宗教的見解雖然不一致,卻也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都相信人內裏有種東西,不管叫做靈魂、幽靈還是鬼魂也好,總之是永存不滅的,而且在人的軀體死後仍然生存。 一般基督教裏大大小小的宗派和教派,幾乎都主張人有不死的靈魂。靈魂不死也是猶太教的正統信仰。印度教所相信的輪迴,也是以靈魂不死為基礎的。伊斯蘭教徒相信,軀體死後,靈魂仍然生存。澳大利亞的原住民、非洲的泛靈論信徒、神道教徒,甚至佛教徒都同樣相信靈魂不死,只是教義的細節互有出入。
回提亞 “靈(spirit)”的希伯來語“魯阿”和希臘語“普紐馬”有好幾個不同的意思,但都是指肉眼看不見而能發揮力量的東西或個體。在聖經裏,“魯阿”和“普紐馬”可指(1)風;(2)人和動物體內維持生命的動力;(3)由心而發、推動人以某種方式説話做事的力量;(4)來自靈界的啟示;(5)靈體;(6)聖靈,即上帝發出的動力。 約翰4:24 的靈是指靈體,經文不是說上帝有個靈,經文只是表明上帝是個靈體,所以上帝無需有個不死的靈魂。。 你引的大部份經文中的靈,是指人和動物體內維持生命的動力,即氣息。 你將soul 和spirit混為一談,胡亂運用了!
回提亞 死亡是生命的反面,未出生的人是不需有靈魂,因為根本不曾存在於宇宙中,死後是回歸不曾存在的情況,也不需有靈魂: 創3:19 “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 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人死後會怎樣?人真的有不死的靈魂嗎?請看以下: http://www.watchtower.org/ch/bh/appendix_07.htm http://www.watchtower.org/ch/bh/article_06.htm
回 HI 聖經的原文表明 soul 可以指人或動物本身。 啟20:4的soul便是指那些以身殉道的基督徒本身。不要忘記,約翰看到的是異像,不是真實的。 聖經的原文表明 soul 也可指人或動物的生命。 徒2:27所說的 soul 是指耶穌的生命,他的生命沒有長埋墳墓中,3日後上帝將生命再賜給耶穌。
回 HI 啟6:9-11所說的 soul 也是指生命。 利未記17:11說“活物的生命就在血裏”,祭壇底下的生命是指耶穌的忠僕所流出的血,他們都因勇敢和熱心傳道而慘遭殺害。 約翰想必知道血是生命的象徵。古代猶太聖幕的祭司宰殺祭牲時,他們會把血“灑在壇上四周”,或倒在“全燒祭壇的壇腳”。(利未記3:2,8,13;4:7;17:6,11,12)所以,在祭壇底下,通常可以見到祭牲的血。 既然這些基督徒既然死了,他們或他們的血又怎麽能呼喊,求上帝為他們伸冤呢?請想想,該隱殺了義人亞伯以後,亞伯的血不是向上帝呼喊嗎?
回 HI 耶和華為此對該隱説:“你做了甚麽事呢?聽啊!你弟弟的血從地裏向我呼喊。”(創世記4:10,11;希伯來書12:24)這不是説亞伯的血實際在呼喊,而是指由於亞伯無辜被殺,因而彷彿有聲音在呼喊,求上帝主持公道,懲治殺人兇手。 同樣,以身殉道的基督徒也是無辜的,所以上帝必為他們討回公道,替他們伸冤。(路加福音18:7,8) 像義人亞伯的血一樣,這些殉道的基督徒所流出的血,在比喻上來說,也向上帝呼喊,求上帝主持公道。 得了白袍的是祭壇底下的血嗎?當然不是,也不合理。得了白袍的是流出這些血的上帝僕人。
回 HI 英文新世界譯本並未如中文新世界譯本譯為生命,因為英語的 soul 意思有很多: 1.靈魂,心靈,精神,氣魄,熱情,道義力量。2.精華,精髓,要素。3.化身,典型。4.領唱者,領袖,首腦,中心人物。5.人。6.〔美國〕(黑人表演激起的)強烈感情。7.(美國)黑人文化的特徵;黑人種族的自豪感。 所以,譯做中文時便要根據上文下理去翻譯。這只是2種語文的用法不同,並非中文譯本和英文譯本不一致。不要胡亂批評。
回 HI 路加福音 12:4-5 耶穌曾警戒人説:“能把生命和身體都滅在欣嫩谷[希臘語‘磯漢拿’]裏的,你們倒要畏懼。”這句話是甚麽意思呢? 請留意耶穌不是説人會在欣嫩谷的火裏受苦,而是説人應當畏懼那能把生命和身體滅在欣嫩谷裏的上帝。 耶穌把“生命”和“身體”分開來説,是要顯明上帝能叫人一切生存的希望徹底破滅。要是這樣,人就沒有希望復活了。 所以,“欣嫩谷的火”跟啟示錄21:8提到的“火湖”意思一樣,都指毁滅,也就是“第二種死亡”。
回 HI 耶穌在這方面立下榜樣。他無畏地以身殉道,也不肯在對全能者耶和華上帝的忠貞方面妥協。不錯,耶和華不但能够毁滅人的“魂”(在這個事例上意指身為活着的人所享的前途希望),還能够將人復活過來享受永遠的生命。 我們無需懼怕撒但和跟隨他的人。他們有些分子誠然有能力加害於我們,甚至殺害我們,但這些傷害無論多深、多大,都不過是暫時的。耶和華能够並將要完全消除他忠僕所受的傷害,甚至使他們復活。 惟獨耶和華才當得我們深深的敬畏和尊重。只有他才有能力使人的身體和生命都“滅在欣嫩谷裏”,真正取去人的生命,不讓人有任何生存的希望。 只要我們繼續忠於上帝,就有希望得享永生,這是撒但和他的跟隨者無法奪去的。
回 HI 彼得前書 3:18-19 (新世界譯本) “連基督也只一次為人的罪而死,一個義人替代衆多不義的人,好把你們領到上帝那裏。他被處死的時候是血肉之軀[‘肉體’,和合],活過來的時候是靈體[‘靈性’,和合]。” 耶穌從死裏復活成為靈體。《和合本》譯作“肉體”和“靈性”的兩個希臘語名詞在意義上是相互對照的,在語法上也同屬“與格”名詞。所以,如果前者指耶穌被處死前的形態[肉體],後者就必然是指耶穌復活後的形態[靈體]了。
回 HI 彼得前書3:19,20談到耶穌在復活之後所做的事,説:“然後,他去傳信息給被囚的靈體。從前挪亞建造方舟、上帝耐心等待的時候,這些靈體悖逆上帝。當時進方舟從水裏獲救的人不多,只有八個人。” “被囚的靈體”指的是洪水之前不肯聽從挪亞信息的人的“靈魂”嗎?經文的意思是不是暗示,耶穌復活以後,這些人的“靈魂”就有機會上天堂呢? 只要拿彼得後書2:4跟猶大書6和創世記6:2-4對照一下,就可以看出,這些靈體其實是天使。他們原是上帝的兒子,卻在挪亞時代化身為人,跟人間婦女苟合。 “靈體”並不是指離開了軀體的“靈魂”,而是指忤逆上帝的天使。由此推斷,耶穌向“被囚的靈體”所傳的必然是個判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