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1> 買家於買入業務後5天說生意/商譽不好要求減價.是否有權?
答:除非你們雙方協議同意減價,否則當然要按合約辦事!對方如覺得貨不對辦依然願意簽約買入,是他自己不小心,怪得了誰!
如果這個做法可以成立,那不少買了物業汽車珠寶股票者,是否可以用同樣理由在幾天後要求賣方減價呢?
總之當日簽署合約時雙方同意,對方並非在被威嚇或欺騙的情況下自願立約,那自然要尊重合約精神吧!
2> 買家如不付尾數,我可否追討?
答:當然可以!
3> 此雙方私下訂合約是否有效?
答:當然有效!別說雙方共同簽署白紙黑字的合約,在某些情況下口頭協議同樣成立,祇是要舉證會較為困難!
4> 如買家不緻付租金,我是否可追討(轉名手績未完成)?
答:可以!因你們簽署的轉讓合約中必有指明這盤業務經已轉讓,那你並無經營業務當無付租的理由,店舖的租金理應由業務經營者支付!
祇是由於你未將租約轉名,業主祇會向你作出追討!而你則要儘快攪清租務手續!
5> 我可否依法律途徑告買家?
答:可以!如果對方拒付尾期,你可以出律師信或入稟法院要求強制對方執行合約內容!
6> 如買家要求我退回70%款項,我是否有權拒絕?
答:當然有權拒絕!現在是對方拒不履行合約,並非你不願出售業務!
而且對方經已支付七成的費用,加上商業登記和業務的實際擁有和經營權都已轉名給對方!即你基本上已失去這門業務!故對方不能以這個理由去拒絕承認合約的內容而繳付尾數給你!
你現在的問題是對方想壓價!這亦是你失策之處!因為你在未收齊錢前已將所有的程序完成,基本上這門業務已在他名下,他想不付尾數變相平買你的業務!
租約方面不轉名對他其實無影響!反正不交租業主祇會追你,你向業主說已轉給他人業方或會告你未經他同意轉租也不定!而且祇要他直接跟業主商討新租約,業主必會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