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點離家比以前遠很多! 但因為薪酬超過自己心理關口而轉職!
本身都是返輪值工作,所以對通宵都有心理準備!
可是,轉職後才發現只有夜更和通宵…
我面試時已經說清楚逢星期二、五要進修!
現在我經常要麻煩同事調更 (我們每更一人,輪休的)
為了進修,很多時候都編了返通宵,下課時趕上班去@@
入正題:
我簽約時說明年終假期要工作滿兩年才可以放…兩年間不能請C.L.…
請問勞工法可以這樣的嗎?
還有沒有病假,如病假便會失去當月薪酬的5份之一@@
請問勞工法可以這樣的嗎? 通宵工作身體會較差…好容易病!
最後,公司在入職後要求我用放假時間,自支考取公司安排的認證資格,入職前已說明我沒有那資格,還要請我,現在卻要我考…本身進修已經好忙,還要放假自支讀其他課程考試…
當然,我考取後可拿回考試費用!! 但這樣休假進修的安排合法嗎?
這樣種種安排後,令我很後悔毅然離開舊公司…
更新1:
我所指的病假,是請一天已經沒有當月五份之一薪酬!
更新2:
通宵工作輪至星期六、日這兩天便需工作十三小時一更…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