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樓宇的逃生路線圖是否法例規定 (20分)

2010-07-20 7:09 pm
想問下在辦公室/ 工廠大廈等是否必須提供逃生路線圖?
如果是話是根據邊一條法例?(請詳細例明)

另外, 法例上是否必須向大廈的人士安排走火演習??咁又係邊一條例監管呢?

回答 (1)

2010-07-27 8:07 am
✔ 最佳答案
根據香港法例第509章《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制定的第509A《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第7條的防火措施:

防火措施 在工作地點內,要展示逃生路線,而所有出口須有照明的「出口」標誌; 走火通道須暢通無阻; 確保所有出路門均能從工作地點內輕易開啟或沒有鎖上; 工作地點必須具備適當及足夠的消防設施。 但法例並沒有規定工業或商業大廈等等必須安排走火演習,隨非一些《幼兒服務規例》規管的學校或《教育規例》等等,才會硬性規定於指定期間內進行走火或防火演習!


希望能解答到你的問題!


參考: 本人現只專責勞資案件,出入法庭數百次!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58: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20000051KK0039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