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反貪污的成功之處

2010-07-20 3:14 pm
據我了解
只要懷疑
不需要證據
就可以直接留置約談
不需要法官的搜索票
就可以直接殺去家中翻箱倒櫃
等等
以爭取時效
而忽略司法
人權
無罪推定
罪行法定主義
過去香港作為英國的殖民地
沒有真正的民主
但英國是老牌民主國家
香港人不可能完全沒有民主的思想和觀念
上述做法
香港人難道不會反彈
公務員貪污有廉政公署
萬一廉政公署本身貪污
誰來辦他

回答 (3)

2013-08-21 9:28 am
但若是有人補風捉影誤告~或者誣告誤告時~~當事人的損失是否能請求廉政公署賠償或國賠呢?????

2013-08-21 01:40:54 補充:
最樓上的大大說~~萬一廉政公署本身貪污
誰來辦他???
廉政公署也算公家單位公務人員吧~~~
只要是人都很難說~~
所以是獨立獨行單位~~~
獨立運作、不濫權~~
但一般民眾不知不了解其執行執法方式~~
而且辦案又沒公平公開透明化時~~~
很難不會有誤判或誤抓的過失嗎????
這些一般民眾是不了解看不到的~~
若萬一有當事人是被誣告誣賴或誤抓時~~
該如何自保或請求可國賠嗎???
2010-07-22 5:56 am
台灣如果要成立 應該直接聽命於總統

命令都由總統下

才不會又官官相護
2010-07-20 4:37 pm
版大說的好阿~

以上所提的論點,相當有理~

我覺得政府不需要學香港設立廉政公署,

多浪費建設的費用和官員的薪資又很高,到最後養一群肥貓~

重點是萬一廉政公署本身貪污~ 誰辦??  難道是總統??

我認為這有必要公投,讓人民決定,是否要設立~


本人我不讚同設立~


收錄日期: 2021-04-11 17:58: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20000015KK0149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