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警方或公職人員,在經合法授權後才可以截取通訊,而且並不是 向律政署申請,而是向法院申請!!!!
本人上述所指的法院,是由行政長官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委任3名至6名合資格法官為小組法官,並由該小組法官專責處事有關程序!
警方是有權根據香港法例第589章《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由部門的首長級,或由首長級授權的人員(但職級要高級警司或以上),以書面或緊急情況下以口頭方式向法院的小組法官提出申請,經批准及獲授權後,才可以合法截取通訊!
一般情況下,根據香港法例第589章《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的第4條,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公職人員不得直接或間接(不論是透過任何其他人或是以其他方式)進行任何截取。
希望解答到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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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9 15:06:18 補充:
公職人員(包括警方)並不是向律政署申請,而是向法院申請呢!
本人上述所指的法院,是由行政長官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委任3名至6名合資格法官為小組法官,並由該小組法官專責處事有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