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人破邪前,應不應該以道德為前提,遵守國法既定的條文

2010-07-19 8:04 pm
如題...
破邪可不可以不根據事實,隨意信口開河?
破邪可不可以不守國法條文,隨意誣陷他人?
反之~
反駁可不可以不根據事實,隨意捏造事實抵制?
反駁可不可以不守國法條文,隨意攻訐他人?

破邪和反駁若毫無道德約束,這樣能算是學佛的人嗎?
請有心向道者,提出見解共同參考

阿彌陀佛

回答 (9)

2010-07-23 3:05 am
✔ 最佳答案
破邪可不可以不守國法條文,隨意誣陷他人?
答: 當然不可以。

想學佛,是世出世間法,包含世間法,哪裡可以不遵守世間法。其實有人不遵守世間法,世間法也可以辦他。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卷1:「邪來煩惱至,  正來煩惱除,
 邪正俱不用,  清淨至無餘。
」(CBETA, T48, no. 2008, p. 351, b20-21)
六祖大師開示: 邪來煩惱至,所以行邪法,自會被煩惱所遮障,根本無法好好學佛。

破邪和反駁破邪和反駁若毫無道德約束,這樣能算是學佛的人嗎?這樣能算是學佛的人嗎?
答: 當然不算。

學佛的人破邪和反駁若毫無道德約束,就表示沒在修行。沒有修正自己的行為,就與各種煩惱相應,就無法斷煩惱障,無法修證阿羅漢,也無法修證菩薩道。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卷1:「世人若修道,  一切盡不妨,
 常自見己過,  與道即相當。
」(CBETA, T48, no. 2008, p. 351, b24-25)
六祖大師開示: 常自見己過,  與道即相當。
若毫無道德約束,就是沒有自建己過,無法與道相當,還能學什麼佛法?

2010-07-22 19:06:46 補充:
更正: 自建己過 改為 自見己過

2010-07-23 10:06:53 補充:
自建己過 該為 自見己過
2010-07-21 4:53 pm
等網警揪出藏鏡人後!

發現盜用韓國女星的丫頭= Forget= 俊城=鳳仙裝男人,都有關聯!!!
都是同一位宅宅,這不就尷尬了!!!!

每天在板上挑撥離間,知道自己犯了多少業嗎?

到時候正覺同修會說不認識你,不願意幫你聘請律師
這.....我不想看一位中年男子被罰鍰!!!

2010-07-21 08:53:01 補充:
等網警揪出藏鏡人後!

發現盜用韓國女星的丫頭= Forget= 俊城=鳳仙裝男人,都有關聯!!!
都是同一位宅宅,這不就尷尬了!!!!

每天在板上挑撥離間,知道自己犯了多少業嗎?

到時候正覺同修會說不認識你,不願意幫你聘請律師
這.....我不想看一位中年男子被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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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我幾次流浪狗~奇摩都有紀錄! 本人也會隨時存檔!
快查到我這裡,省的我寫好的狀紙沒有OOO三個大字!!
這樣才能揪出躲在幕後挑釁的大魔童= 柯鼠鼠!
2010-07-20 6:30 pm
tO ♂『DAVIEN』☆

真高興佛板有知道法律程序的學佛人,希望因你的存在,可以讓一些
無智無知的人,有所約束並能止...不造惡業。

一般民眾都認為學佛的人,盡是低下階層次的,講求迷信不肯面對事實,
forget越來越認同勒^^

看看當今的這裡的學佛人,以假帳號匿名毀謗人,以為不俱法律效用,
更以為警政單位追查不到,這根本是自我安慰的老鼠心態^^
說是在學佛,處處都在造業,毀謗人寧可不道歉,還想聯手密謀誣告被害者...
更有強盜行為者,毀謗人還到人家Blog嗆聲要被害者跟他道歉@@ 暈~
等被捉上法庭時,一切證據呈堂,就知道自己會被判多重的刑責囉!
學佛學成這樣傻,實在夠可憐^^

2010-07-20 10:31:19 補充:
tO ♂『DAVIEN』☆

有個傻大姐說,不是名人大家不認識,所以可以罵@@所以告不成的。

她家是貧戶請律師不用錢,所以沒有在給她怕@@

因此她敢毀謗女眾與人通姦,集結十幾個人一起毀謗女眾不檢點、下賤...

forget等看好戲^^ 何謂因果業報!

2010-07-20 16:10:09 補充:
哇哈!

原來天主教也歸依佛門了^^

把釋迦牟尼佛的法相,描繪轉移成耶穌身上了?

恭喜!恭喜!

萬法歸一......皆是如來^^

2010-07-21 10:29:48 補充:
呀哈
耍流氓罪加一等^^
害怕可以躲在媽媽的棉被理,不要出來纏著哥哥鬧事喔^^
若是想壯膽,故意大聲叫囂...
只是更被看笑話滴^^

記得有個網氓俗辣都是這麼亂罵人的...
死鴨狗賤丫頭=天真小獵犬=人妖Forget= 俊城=變態唯娘純真與人通姦!!!

老大你這....說法怎麼變了呢?
不過小的都有幫你備份,老大你不用擔心找不到資料滴^^
唯娘純真肯定會找你喝茶的,小的也奉陪^^

有隻鳥鳥也曾引用你的註解....罵Forget和唯娘純真喔^^
2010-07-20 5:27 am
別人有沒有道德,自有業障論定,你以他人之事,行惡口,侮辱,誹謗等違法行為,自有法律制裁,想要別人不提告你,自己就當去請求當事人原諒,而不是死到臨頭還在想辦法鑽漏洞,一個到死都不肯悔改的人,還要發文把其他人托入這種幫人造業的惡業中,司法及早行動才是真的,以免其他人也染其禍.
2010-07-20 3:06 am
  我覺得道教板比較和諧,大家都互相幫助,互相解答,沒有謾罵。我才來佛教板逛了一下,就看見好多人在罵來罵去。我還是回去道教板好了,我不喜歡佛教板。
2010-07-19 11:56 pm
不要老想著別人不應該去判人家罪,
要想一想自己有什麼罪要深思自省!
2010-07-19 9:11 pm
菩薩之忿怒相,charile ( 實習生 1 級 ) 怎能知?

但「依法不依人」這句話卻又是說的好,大家要好好看著。

2010-07-19 13:11:08 補充:
依樓主開題,學佛人之「破斥」及「反駁」應有何約束?

末學簡答:
若能引經據典而討論,才是真道理。 古大德之論著,皆應恭敬之,因其有時代之意義。若有疑處,則應引經據典而討論。如此方是學佛人之最佳典範。

2010-07-19 13:18:34 補充: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401-600卷》卷435〈39 地獄品〉:

佛言:「善現!如是!如是!實由串習惡語業故,造作增長感匱法業。於我正法毘奈耶中,當有愚癡諸出家者,彼雖稱我以為大師,而於我說甚深般若波羅蜜多誹謗毀壞。善現當知!若有謗毀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則為謗毀諸佛無上正等菩提。

2010-07-19 13:18:56 補充:
若有謗毀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則為謗毀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一切相智。若有謗毀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一切相智,則為謗毀一切如來、應、正等覺。若有謗毀一切如來、應、正等覺,則為謗毀佛寶、法寶、苾芻僧寶。若有謗毀佛法僧寶,則當謗毀世間正見。若當謗毀世間正見,則當謗毀布施、淨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波羅蜜多,亦當謗毀內空乃至無性自性空,亦當謗毀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如是乃至亦當謗毀如來十力乃至十八佛不共法,亦當謗毀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彼由謗毀一切相智,即便攝受無量無數無邊罪業。由彼攝受無量無數無邊罪業,即便攝受一切地獄、傍生、鬼界及人趣中無量無數無邊大苦。」

2010-07-21 08:00:57 補充:
TO 樓主:

一切的法義研討,皆應依(1)經典(2)祖師、古大德論著。

除非「今人優於古人」

《大般涅槃經》卷6〈4 如來性品〉: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善哉善哉。如來所說真實不虛我當頂受。譬如金剛珍寶異物。如佛所說是諸比丘當依四法。何等為四。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如是四法應當證知非四種人。

2010-07-21 08:01:55 補充:
《大般涅槃經》卷6〈4 如來性品〉: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善哉善哉。如來所說真實不虛我當頂受。譬如金剛珍寶異物。如佛所說是諸比丘當依四法。何等為四。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如是四法應當證知非四種人。
原來《charile》大德也知道「已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善哉,善哉,這可是好現象喔!

2010-07-20 09:29:29 補充:
《.微塵.》大德您好,針對您「想要別人不提告你,自己就當去請求當事人原諒」這句話,後學深有同感,當我們用「一根手指」指著別人鼻子的時候,其實是有「四根手指」指著自己,學佛修道之人如若不能「反觀自照」修自己的心,試問這難道不是「心外求法」嗎?

2010-07-20 09:29:46 補充:
再者,您所謂的「想要別人不提告你」、「司法及早行動才是真的」等語,恐有誤解,因為據後學所知,司法單位早在六月底就已經針對佛版惡口之人展開調查,特別是所有網友都可以閱覽的「公開版面」,只不過鑒於大家都是學佛修道之人,所以希望能用比較和平理性的方式來處理這件事!現在看來,似乎您並不領情,也許是一次又一次的機會讓當事人沒感覺,或是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不是嗎?!

2010-07-20 09:29:59 補充:
「死到臨頭還在想辦法鑽漏洞,一個到死都不肯悔改的人」這句話似乎不太適合從大德您的口中說出,因為現在午後雷陣雨特別多,大德您講這句話難道不怕「打雷」嗎?!您的每一篇涉及妨害名譽的留言,每一篇皆有網頁擷取畫面在卷可稽,不因部分留言事後已刪除而能「阻卻」行為人犯罪之成立;換言之,針對「告訴乃論」之罪案件,司法單位何時介入行動,取決於告訴人,不用煩勞大德您操這個心。最後建議大德您應該把妨害名譽犯罪的精神與時間,用自己的專長幫眾生解決問題才對,雖然後學不知大德您有何專長可以幫助他人解決問題,但是後學還是衷心地如此建議!

2010-07-20 16:41:12 補充:
不曉得版大是否搞錯了呢?那題知識+的畫像是世尊釋迦牟尼佛四十一歲時,其弟子富樓那尊者徒手畫後再經潤色而成,原本現珍藏於英國大英博物館內,所以應該跟天主教沒關係吧!

2010-07-20 16:46:13 補充:
而且,版大您是那題知識「唯一」給我負面評價的人,又說我不是學佛的人,這中間是不是有誤會呢?特別是現在這種「草木皆兵」的氣氛下,似乎對於「維持現狀、穩定和諧」的目標沒有助益吧!

2010-07-20 16:57:21 補充:
版大若要跟我聯絡,可點我名片檔寫信給我,謝謝,感恩!

2010-07-20 17:05:29 補充:
我不會為這種小事計較,更不是一個愛告人的人!只不過三番兩次都要把那張照片拿來做文章,覺得很無言而已!
2010-07-19 8:18 pm
菩薩也有憤怒相...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不能只指摘他人的過錯...而自己卻用類似的方法攻擊他人!

因果業報...清清楚楚...最公平!!

所以...反觀內心...依法不依人....最重要!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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