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品前科執行完後又吸食+持有會面臨什麼的5個問題[20點]

2010-07-19 1:04 pm
我89年一條竊盜判2 年緩刑
96年12月持有100顆搖頭丸4克K他命判5個月,[98年易科罰金罰完]
98年 2月又持有1顆搖頭丸,判10個月,軍事檢察官幫我減了2個月
所以[八個月在99年4月執行完][六甲軍監]
最近持有搖頭丸2顆(0.25公克)和一包K他命(1.4公克)
在路邊被霹靂的抓了,驗完尿隔天送高雄市地檢
開完簡易庭後,沒有保釋金就讓我走了
之前的毒品案件驗尿都沒有驗到,所以都是起訴持有
但是這次我想是一定有驗到了,因為吸食不到24小時
這是我想請教問的題
1.我持有的部份再犯,這次吸食+持有!我會因為前面2條持有的前科,直接被戒治嗎?
(面兩條毒品案件驗尿都沒有,但口供都說是自己有在吸食,只是還沒吃就被抓)

2.這一次吸食和持有會併案處理的吧?問題是因為毒品累犯執行完5年內如果吸食
二級和三級不是說沒有勒戒必要直接判徒刑嗎?那我是會因為第一次被抓到有吸
食,先勒戒或戒治後再入監服徒刑,還是直接就入監在裡面被戒治治療呢?若是後者戒治是否不算刑期,戒治完畢再關完刑期?

3.請懂法律和有經驗的人,幫我估算我最有可能面臨的情況和刑期(最短到最長)?

4.這次沒有交保金就放我,是因為他們聲請簡易判決了嗎?還是因為我已認罪,尿也都驗完沒有什麼證據要察,案情單純呢?

5.我這樣已認罪的情況,又有可能他們不會再開庭,只等單子勒戒或是判決書和執行書了吧?那我還需要請律師嗎?還是請了只會浪費錢呢?剩下只有檢察官和法官量刑
的問題看他們怎麼判,做什麼都沒有用了嗎?

更生人真的要改過自新原來不是這麼簡單,在裡面總是想著等待你的家人和女朋友
,想著出來後發奮圖強,重新開始等等,
但是沒想到出來後交往八年的女友離開了,朋友們也都變了,只有家中景物依舊和變老了的雙親,去逝的阿嬤,空蕩的房間那種空虛,
因為不夠堅強勇敢,環境和條件都差,又犯錯的我們,真的是很無助,
不是想逃避發問,而是為了安撫家人,必須多了解接下來的處境,請認真替我回答,並告訴我答案的原因,謝謝!!
更新1:

阿家哥你好: 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十條之規定,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法官通常會依造初犯.累犯...情節去判刑) 以上完全是只適用勒戒完後,5年內再犯的情形嗎?我前面2條持有毒品案真的會被和這次的吸食分開,也就是只有看吸食是第一次就勒戒,第二次才會用到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十條之規定的三年以下囉? 看了一些你的回覆文,這樣的經歷你能堅持到今天,讓我羨慕你,起碼你一定過的比當初好吧?

更新2:

1.不論我五年內曾判有期徒刑,就算是累犯身份,第一次施用毒品,還是要先適用觀察勒戒? 2.五年內曾判有期徒刑,是累犯身份,直接判有期徒刑? 到底.....??? 002和003的答本件應當會直接判處徒刑,如果有另外附帶治療,應當是在服刑期間進行,治療一樣是算在刑期內!可是我獄中遇過暴力和性侵的強制治療,都不算在刑期內呢!毒品也沒遇過,可能有只是我不知道而已嗎?算不算刑期內呀? 我們犯了錯的人,也想改呀! 就怕越關是離正常生活更遠了, 之前我也不信,現在真的有體會到, 真的不會再碰了,就算四級的也不敢了!

回答 (5)

2010-07-19 1:56 pm
✔ 最佳答案
你好:

不要再吃了!一粒搖頭,判十個月,你覺得這樣子划算嗎?

一、我曾勒一戒三,以前搖頭的進去很囂張,十四、五天我就要回家!……真的,人家十四、五天就回家了!也就是對於這類的毒品,實務上是認為較輕微易戒的。但也有搖頭被裁戒治,不過很少很少就是了,大部分是三犯以上的原因。但這是以前勒戒一個月時,現在已修法多年了,是否還是可以這麼囂張,我就不清楚了,不過比較起來,一定會比其他毒品較有優勢。

二、要吸毒,當然要先持有毒品才能,所以持有毒品的低度行為會被施用毒品的高度行為吸收,不另論罪。你這一次持有的部分,只要你驗尿沒過,就表示你有在施用,那麼持有的部分會被施用吸收,毋須煩惱這部分。第一次施用毒品,就是要送勒戒,要不要再戒治,就看勒戒所的評估報告而定。判刑的部分如上述,你多慮了。

三、啊就勒戒二個月,倒楣一點被裁戒治,再加一年戒治(半年後可報停戒)。

四、應該是案件單純,你又坦承犯罪,現在等驗尿報告出來再處理就好了,沒有押你的必要。檢察官應該是以限制住居,飭回吧!對了!法院不能單憑你的自白,就認定你有施用毒品,還要有其他必要的證據,像是採尿鑑驗報告,他們才敢送你去勒戒。

五、開庭的話,若驗尿呈陽性反應,會傳你去開庭,那是要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你要有心理準備,(把家庭安置好,把行李準備好),那一去就回不來了。若為陰性反應,就變成持有罪,檢察官應該也不用傳你開庭,直接向法院起訴就好了,然後由法院傳你去開庭。(毒品也要送驗,看看是不是真正的毒品)。請什麼律師啦!這種案件就算請中華民國最強最優的大律師,也是一樣送勒戒啦!把錢留著帶進去備用,勒戒及戒治都要自費負擔一些費用。

你的心情,我可以深深體會,但無論如何,還是要堅強勇敢的來面對,加油!加油!我初犯時判九個月,關四個月就來要離婚了,連一次機會都沒有!離婚後,有再交一位女友,同歡樂可,同患難就難矣,也是去關就跑了,還胡搞瞎搞,我被家人長輩罵的要死……。到現在我都一個人,快十年了!而這一次關了六年才假釋,假釋前我父親因病過世,感觸良深,悔恨不已…我現在很安份的在做工,重新做人給天上的父親看!

2010-07-19 12:18:21 補充:
照你的說明來看,你前二條持有的部分,不是已經判決並執行了嗎?所以你這次被查獲的搖頭二顆和些許k他命,只要被驗出有毒,就會被施用毒品給吸收,放心!

只要你之前未曾去勒戒過,或是勒戒、戒治執行完畢經過五年後,就要優先適用觀察勒戒處分,去勒戒就沒有判刑的問題。那是已經勒戒、戒治後,五年內又再犯施用毒品罪,就不適用勒戒處分,直接起訴判刑。

二級毒品,初犯可能判個三個月,但是累犯要判三個月又有何不可!法律只是規定累犯要加重期刑二分之一,也就是原本三年以下,累犯可以變成四年半以下,判三個月並沒有違法啊!那是法官科刑的自由裁量權。

2010-07-19 12:18:31 補充:
我沒有過的比以前好,以前生活很舒適啦!但現在心裏感覺很平安,不用怕警察!只要你有心遠離毒品,你也可以的過的很踏實,很平安的!加油,互勉之!

2010-07-19 12:22:12 補充:
勒戒、戒治係屬一種保安處分,與之刑罰不同,所以沒有累犯的問題!但先前有毒品前科,也的確或多或少會影響勒戒成效之評估。

不過我第一次勒戒時,並沒有毒品之前科,一樣也是裁戒治,去龜山一遊!

2010-07-19 12:28:28 補充:
我那個是一級的,心理醫師問我是捲菸的還是靜脈注射?我說捲菸的,他就叫我把手臂給他看,我就給他看,看完後兩個人都在笑……。應該是這樣子裁戒治的吧!?

2010-07-21 11:46:21 補充:
1.簡單說,只要回溯到五年前,這段期間你未曾去勒戒,那麼你就要優先適用觀察勒戒處分,要勒戒就沒有起訴判刑的問題。
2.同上述。如果你前已經勒戒過了,五年內又再犯施用毒罪,那就直接起訴判刑,不適用勒戒處分。
對於施用毒品罪,在普通刑法上是有規定禁戒處分,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是特別刑法,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要優先適用毒品危防制條例的規定。其餘回答者,可能是指保安處分,但沒有說的很清楚,有一些事情,從書本上得到的概念,可能會和實際上有所差異,但人家也是基於幫助他解決疑問之熱忱回答,這點應該給予肯定的!

2010-07-21 11:46:31 補充:
反正你就是去勒戒就對了(如果你的尿液驗出來有毒的話)。不管是勒戒或是戒治,就是對施用毒品之行為人加以治療,幫助他們戒除毒品。

不管別人怎樣看不起我們,我們還是虛心接受,真心悔改之!加油!
2014-11-09 12: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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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3 4:40 pm
之前是持有, 所以您被直接判刑

這次是吸食(第一次), 尿液裡若有毒品反應

小弟認為應該是會被裁定觀察勒戒,

一條竊盜+兩條毒品前科, 勒戒完畢送戒治的機率會較高
2010-07-20 6:32 am
快戒毒吧, 你的父母更傷心, 你坐牢很苦, 我想你父母半夜也是淚流滿面,
只因他們愛你, 毒品害人致深,
祝福你早日回歸正常人的生活

2010-07-19 22:44:06 補充:
補充
K他命吃久了 會傷害膀胱, 日久之後 ,你會每小時上好幾次廁所,一天上幾十次廁所, 甚至要包尿布
好好想想, 別因為吃毒品~~~淪落到這個慘況

收錄日期: 2021-05-02 17: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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