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友買的新房子,是買到建商撥給下包廠商的(尾款不付現,改給房子)所以不知道建商的合約書內容
後來發現其他住戶與建商的合約內容:
1.與買方簽訂分管協議,內容約定1樓車位可以營業開店使用---那是住宅用地,非營業用地,完全不合法
2.1樓的卡拉OK室及運動室及會議室原本是開放空間,建商為了好賣,違規將1樓封閉做成卡拉OK室及運動室....等,讓建案容易銷售
3.建商多建12樓的容積率多賺1層,讓1樓卻是非法
現在我好友的全體住戶要訴諸法律告建商,向其索賠,萬一1樓非法被拆,需要有錢將其改成活動門(仍保留卡拉OK室及運動室..等)變成合法.
請告知我們訴諸法律,是否有勝算 ?
因為買方自己外行同意簽分管協議,而建商懂建築法規,卻知法犯法,讓不懂的買方簽約成立.
謝謝專業的你給予幫助性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