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香港文具店買了3枝玩具槍及pp彈諗住送給內地小朋友, 問了文具店老板是可以帶到內地的.
但在4月頭想帶到內地送給小朋友, 在過關時給中國海關以帶了玩具槍和膠彈罰款及沒收3枝玩具槍和pp彈.
我朋友諗住罰款後無咩野就照平時咁再出入中國香港, (因朋友常要中國香港兩邊走的) 但罰款後的3個月後(即6月底)到內地過關時....再被中國海關以收藏軍事武器拘留至今17天, 請問有無人知咁樣拘留最後會唔會判坐監? 有無人有咁既經歷? 最後會點樣? 請各位幫忙問問如何可解決? 感激萬分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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