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工+人工計算問題

2010-07-17 7:27 am
我想問如果公司每個月人工係計到月尾
而我又係月頭岩岩辭職
月頭做左7日
咁我個7日人工仲會唔會計?
會唔會係下一個月出糧日出返個7日人工俾我?

回答 (2)

2010-07-17 10:01 pm
✔ 最佳答案
1)一定有得計。

2)無論你原先幾時出糧都好,你現在已離職的話,僱主必需在你離職當日或最遲在離職後7日內將全部欠你的人工支清給你,不可以有任何藉口。(只有遣散費才可在離職後2個月內支清)。

詳情請參考下列勞工處網址: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支付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

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僱主在終止僱傭合約或當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到期時,應支付解僱補償。視乎僱員的受僱期,僱傭合約的條款和終止僱傭合約的原因等,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一般包括:• 任何未發放的工資;• 代通知金(如適用);• 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任何未發放的年終酬金,及該酬金期內按比例的年終酬金;•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 其他僱傭合約內列明的款項,例如年積金或公積金等。支付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僱主須盡快支付僱員應得的所有解僱補償。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 天內支付解僱補償。僱主須在接獲僱員所發追討遣散費的通知後2 個月內支付遣散費。違例與罰則僱主如果未能在僱傭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 天內支付工資,須就尚未清付的款額支付利息給僱員。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 年。

2010-07-17 7:32 am
我地計可能會計小 計多唔好意思
最好搵勞工處,幫下手

最好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22: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16000051KK0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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