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幫~苦命人
本人因欠卡數, 在今年2月中本人向老公既家姐借了一筆15萬的款項, 亦已寫下欠據, 欠據 上寫明每月還$5000, 還款期為2年半, 但本人既收入只有$6200, 本人亦都每個月準時還款, 但現在我老公要我一次過拿13萬用來清還該筆款項, 如果我拿不到這筆款項, 他會採取法律行動告我, 我已經依照他的欠據上既還款程序還給他, 請問在法律上我可否採取法律行動告他? 因為, 我們都打算離婚, 而且, 我和他都聯名擁有現時居住既物業, 如果, 我和他離婚是否會將物業評估後,各分一半呢? 希望有心人幫手解答..謝謝!!
回答 (3)
✔ 最佳答案
個問題 , 你還錢比佢地系用 cash / 銀行過數 ?
如果 cash 冇單冇據 ,
佢可能屈你冇還過 !
告黎告去有咩意思 :
屋點分要法庭判 ,
盡快賣左間屋去 , 將錢還清比佢好過 ,
以後就冇手尾跟 / 冇拖冇欠 !
因你告佢吾知要打到幾時 / 系輸系 win 都冇人知 ,
到時堂費 / 律師費都吾知夠吾夠比 !
2010-07-24 15:11:14 補充:
盡快賣左間屋去: 因可能真系分一人一半
收錄日期: 2021-04-19 22: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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