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僱 員 和 僱 主 均 須 定 期 向 強 積 金 計 劃 供 款 。 若 你 的 身 份 是 僱 員 , 你 的 僱 主 須 按 照 最 高 和 最 低 入 息 水 平 ( 現 時 分 別 為 每 月 $20,000 和 $5,000 ) , 在 你 有 關 入 息 中 扣 除 5% , 作 為 註 冊 強 積 金 計 劃 的 強 制 性 供 款 。 但 是 , 僱 員 無 須 為 僱 用 期 的 首 30 日 及 其 後 首 個 不 完 整 供 款 期 供 款 。 僱 主 的 供 款 額 同 樣 為 僱 員 有 關 入 息 的 5% ( 受 限 於 最 高 入 息 水 平 , 現 時 為 每 月 $20,000 ) 。 這 筆 供 款 將 即 時 歸 屬 於 僱 員 , 成 為 僱 員 在 計 劃 內 的 累 算 權 益 。
2)僱 主 必 須 就 每 段 供 款 期 為 每 名 僱 員 計 算 其 有 關 入 息 和 供 款 額 , 然 後 從 僱 員 的 入 息 中 扣 除 強 制 性 供 款 額 , 並 撥 出 自 己 的 資 金 , 支 付 僱 主 供 款 。 僱 主 必 須 於 供 款 日 (即 每 個 月 第 10日 ) 或 之 前 繳 交 上 月 份 的 供 款 。
3)僱 主 必 須 從 僱 用 期 首 日 開 始 為 僱 員 作 出 供 款 , 但 僱 員 則 無 須 為 僱 用 期 首 30 日 及 在 緊 接 該 30 日 免 供 款 期 後 開 始 的 首 個 不 完 整 工 資 期 作 出 供 款 ( 不 適 用 於 臨 時 僱 員 ) 。
4)僱 主 亦 須 在 作 出 強 制 性 供 款 後 的 7 個 工 作 日 內 , 向 每 名 僱 員 提 供 每 月 供 款 紀 錄 , 列 載 僱 員 的 有 關 入 息 和 供 款 額 ( 包 括 僱 主 和 僱 員 的 供 款 ) 。 但 是 , 建 造 業 或 飲 食 業 的 僱 主 如 參 加 了 行 業 計 劃 , 並 選 擇 在 發 薪 日 之 後 下 一 個 工 作 日 作 出 供 款 , 便 無 須 遵 守 這 項 規 定 。 請 按 此 參 閱 行 業 計 劃 的 詳 情 。
5)積 金 局 已 加 強 執 法 措 施 , 對 付 拖 欠 強 積 金 供 款 的 僱 主 以 保 障 僱 員 的 強 積 金 權 益 。積 金 局 會 根 據 法 例 所 賦 予 的 權 力 , 向 拖 欠 供 款 的 僱 主 徵 收 罰 款 $5,000或 欠 款 的 百 分 之 十 ( 兩 者 以 款 額 較 大 者 為 準 ) , 並 且 可 向 有 關 僱 主 展 開 法 律 程 序 。
http://www.mpfa.org.hk/tc_chi/enforc/enforc.html
http://www.mpfa.org.hk/tc_chi/abt_mpfs/abt_mpfs_fms/abt_mpfs_fms_con/abt_mpfs_fms_c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