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關於返暑期工簽約問題..超趕急!

2010-07-16 6:37 am
我今日去左見一份暑期工系旺角既..系玩具鋪
咁佢就返11放9點..覆星期一放假..有一個鐘食飯..
但系佢就問我做到幾時.我話8月尾..
佢話..因為佢請人成日D人出左一個月糧就走左去..所以佢要我簽個名..証明8月幾多號正式唔做..如果違反的話就要賠三分一人工出黎..

但系我8月份有4日要補課...我系咪應該事先簽之前同佢講清楚..
因為我驚佢會扣人工定唔知點...

佢所謂簽個名..佢系咪要列明放假果D野??

希望快D解答我問題!!詳盡PLZ DON'T COPY..

回答 (3)

2010-07-16 3:40 pm
✔ 最佳答案
定明做到幾時僱員才可以離職,那就是簽有限期的僱傭合約了。你必須考慮清楚有沒有能力完成合約才好簽署,否則違約必定要賠償,已預告告訴你是賠償三分一人工。限期合約所說的賠三份一人工應是指合約期預計可得人工的三分一,而非上班後應得工資的三分一。假設合約期是三百天,你做了三天就違約不做的話,要你賠償的絕不會是1天工資,而是100天工資,你工作的三天必定要計返工資給你,結果你仍得賠97天工資。這不涉及扣薪的問題,你應得工資一個仙都唔扣你,但違約賠償你就一定要你俾返佢,否則告上法庭你都係要給違約賠償。

問:我8月份有4日要補課...我系咪應該事先簽之前同佢講清楚..
因為我驚佢會扣人工定唔知點...
答:必須和僱主說清楚!限期合約期間未得僱主同意唔返四天工,不會只是沒有四天工資那麼簡單,僱主是可以視你違約而向你要求賠償的。有和僱主說明,得到僱主答應,那沒上班的四天是不可能會是有薪假期的,除非僱主特別答應給你四天有薪假期。

限期僱傭合約和一般僱傭合約一樣都是有著基本內容:工資率及工資期(如何計算工資、幾時發工資)、工時(每周返幾多日,每日幾多小時及上下班時間。如果合約無寫明工資及/或工時的話,千萬不要簽。
2010-07-16 9:04 am
簽合約我也覺得沒有問題,只要你也認同便可,但合約內容需要清楚列明:

1)工作日期:2010年x月x日~2010年x月x日

2)工作時間:返11:00am~21:00pm

3)註明在該段合約期內,有4日需要放假



朋友,值得一提的是,僱主不可以胡亂扣薪: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3.pdf

(參考:扣薪)

僱主只可在下列情況下扣除僱員的工資:
1. 僱員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2. 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但以不超
過$ 300 ?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
四分一;
3. 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一;
4. 僱主供應給僱員的膳食及住宿費用,可按值扣除;
5. 若僱員以書面提出要求,僱主可在工資中扣除代僱員繳交的退休計劃、公積金計劃、離職
金計劃、醫療福利計劃或儲蓄計劃的供款;
6. 僱主借給僱員的款項,但必須獲得僱員的書面同意;
7.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可扣除僱員的工資;
8. 僱主可以根據法院發出的扣押入息令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僱員尚未支付的贍養費。
2010-07-16 7:12 am
但系我8月份有4日要補課...我系咪應該事先簽之前同佢講清楚..

你同佢簽名無問題,但你一定要confirm 你係咪真係做到佢要求個日子先會走
第二,你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明 8 月會有4日不能上班,確實日期待通知,4 日休假乃事先協定,甲方不得以此為由扣除乙方薪金。
如果違反的話就要賠三分一人工出黎 >>>呢個佢過份啦,你同佢傾下law , 如果佢寫呢句,我估佢都唔會請到一個有搵錢既人law , 都未做就唔信你,請左你咪又係會怕你穿櫃。。。佢係咪傻嫁,無互信,請乜野人呀,叫佢阿媽落來睇鋪law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22: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15000051KK0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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