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與公屋的問題

2010-07-15 11:00 am
我爸爸今年失事業 (出年65歲), 媽媽沒有工作, 現在我們一家住在居屋(白表), 已供款10年但尚餘下供款10年, 不幸的是發現無能力供款下去..想問一下:

1. 可以將現住居屋買出去嗎(尚欠10年餘下供款)?
2. 如果可以, 那之後我爸媽可以申請公屋嗎?

這是已擔心很久的問題, 謝謝!
更新1:

謝謝各位~ 想補充的是..我可不可以申請公屋連同他們的名嗎?? (現在的居屋沒有我的份)

回答 (4)

2010-07-15 6:39 pm
✔ 最佳答案
居屋只要補回地價給政府,可自由賣出。
根據現行的房屋福利政策,市民一生只可享有一次公共房屋福利(如曾擁有居屋),所以除非獲得社會福利署署長推薦,是不能再申請公屋的。
2010-07-21 5: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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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5 6:37 pm


1.可以將現住居屋買出去嗎(尚欠10年餘下供款)?

可以賣出!不過要補番地價俾政府

2. 如果可以, 那之後我爸媽可以申請公屋嗎?

如果間居屋有他們名的話....不能....因為他們已曾經享受過房屋福利...一生人只能享有一次
2010-07-15 5:34 pm
可以賣出!不過要補番地價俾政府
現時樓市高溫,賣出亦不失為一個好時機
至於申請公屋,一般都有入息限制同資產審查
另外申請亦需要時間,所以上樓前您地可能要租樓住
祝事事順利!

2010-07-16 17:12:54 補充:
到時申請公屋看看要不要以你的名義去申請(現在的居屋應該冇你個名,RIGHT?)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41: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15000051KK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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