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可以講假話嗎

2010-07-12 9:15 pm
在民事法庭上,原告在回答法官提問時公然講假話,(如法官問:你兒子有工做嗎?答:沒有.而事實是有)最後假話被法官在判令上引用,這可以嗎?這對被告公平嗎?在法庭上可以講假話嗎?如果不行,要承擔什麼責任?

回答 (7)

2010-07-15 1:55 am
✔ 最佳答案
任何法庭上講假話都唔可以,並不會分民事定刑事的法庭,並原會分法院的等級高低,尤其如果案件在過堂或已進入正審程序時,在開庭前,與訴雙方是必須要宣誓的!

如沒有宗教信仰的話,便需要宣讀以下誓詞:本人xxx,謹以至誠,據實聲明及確認,本人所作之證供,均屬真實及為事實之全部,亦無虛言!!

2010-07-14 20:09:10 補充:
頭先講漏左罰則tim,作假證供屬刑事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31條宣誓下作假證供,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7年及罰款。
2010-07-17 6:19 am
你話呢??
其實唔好話係法庭上,係現實生活中,其實都唔鼓吹講大話咖,但米又係會講~
至於你法庭上,你講左而又被人發現就會受到法律制裁咁解之嘛~
2010-07-15 9:19 am
如果你可以證明佢講假話, 咪唔可以. 否則係庭上作供, 真假係個官判.

如果證明到佢講大話, 就可以入防礙司法公正條例.
2010-07-13 9:04 am
緊係唔可以啦....犯法咖.!!
2010-07-12 11:04 pm
可以,不過你人格會變CHEAP~
2010-07-12 10:01 pm
不可以,不公平,妨礙司法公正的罪.
2010-07-12 9:31 pm
不可以,不公平,不可以......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45: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12000051KK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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