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因受傷導致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
受傷僱員的年齡
補償金額
40歲以下
96個月*的收入或344,000元 ,兩者
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40歲至56歲以下
72個月*的收入或344,000 元,兩者
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56歲或以上
48個月*的收入或344,000元 ,兩者
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 計算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所採用的每月收入以港幣21,000 元為上限
按期付款
僱員可由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放取工傷病假)的日期起,收取按期付款達24個月。按期付款的計算方法如下:
(發生意外時的每月收入 - 在意外後的每月收入)x
4/5
若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期間超過24個月,可向法院申請延長收取按期付款的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可超過12個月。
醫療費
僱主須支付的醫療費的最高金額如下:
對僱員每天身為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港幣200元
對僱員每天身為非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港幣200元
對僱員在同一天身為醫院住院病人及非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港幣280元
解決工傷個案的途徑
視乎個案情況 ,工傷個案可循下列途徑解決 :
直接支付補償
直接解決
以簽發證明書方式解決
由法院裁決
強制保險
僱主必須按規定持有有效的工傷補償保險單,以承擔其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就僱員因工受傷所要負的法律責任。
按此可進入香港保險業聯會的網頁,查閱承保工傷補償保險的保險人名單
按此可瀏覽《僱員補償條例》簡介及常見問題解答
有意更詳細資料,請參考下列勞工處網址:
http://www.labour.gov.hk/tc/legislat/content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