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要經人領養,需要生父(母)同意嗎?

2010-07-13 4:19 am
小孩要經人領養,需要生父(母)同意嗎?
我是個育有一子(2y2m)一女(9m)離了婚的單親媽媽(監護權歸我),因為好不容易有對象願意接受我的一對兒女,也將他們視如己出..並想領養他們...請問一定需要經過生父的同意嗎?
更新1:

監護權在我~當然我同意..重點是前夫,他避不見面,又怎麼可能同意~ 如果領養成功!父親欄位上會變更成養父的名字嗎?

回答 (2)

2010-07-15 4:25 am
✔ 最佳答案
監護權沒那麼大

妳所謂的"領養"~法律上叫作"收養"
雖然妳這一方離婚後擁有孩子的監護權
這並不代表孩子只屬於妳單方的
妳前夫在法律上一樣是孩子父親的身分
因此當妳再婚時~就算妳的配偶願意收養妳的孩子
原則上還是需要妳前夫(孩子們父親)的同意
(除非對方失聯~聯絡不上~或有其它特殊狀況)
但這非絕對的
就算妳前夫不同意~
因為收養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 為考量的
法院還是會看狀況~不見得就不會准

若法院核可收養的話~妳再婚配偶就成了妳孩子們的養父
也就是他們法律上的父親
那麼孩子跟生父的親子關係就轉到養父這邊來了
(孩子生父對孩子一些相關的權利義務就沒有了~
除非日後又終止收養
親權才又會回歸到生父那邊)
孩子被收養之後~也可經父母同意~改成養父的姓氏
日後孩子們身分證父親欄~填的就是養父姓名了
生父姓名只留在戶籍謄本的生父欄上面...

另外要注意的是
親子關係跟婚姻關係是兩回事
假設~若萬一(我說假設且萬一)日後夫妻離婚
這養父在法律上一樣是孩子父親唷~
不會因夫妻離婚而喪失孩子父親身分
除非再去辦終止收養)
身分問題是影響一輩子的~茲事體大
凡事對為孩子們設想~多多三思...
2010-07-13 6:37 am
是的’’’子女經人領養’’’
必須到地方法院辦理認養手續’’
而且必須經過生父母親同意’’
既然監護權在於母親’’’
況且已離婚’’妳就有權決定’’
只要到地方法院辦理認養手續即可’’

收錄日期: 2021-04-27 12:27: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12000016KK0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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