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網友網路討論暗藏陷阱

2010-07-12 1:50 pm
網路討論暗藏陷阱~出現網路捕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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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時報【陳慶居/苗栗報導】

小心!網路討論交流暗藏陷阱!台北縣陳姓男子,多次在網路「技巧性」張貼具挑釁性文章,蓄意引起其他網友以
「訐譙」內容回擊,再藉機提出公然誹謗及恐嚇等告訴,以刑事告訴向對方索取「和解金」。陳男也在網上炫耀收到數十萬元和解金;檢警懷疑他專用這種方式牟取
和解金,呼籲網友謹言慎行。

苗栗檢方最近偵辦陳男控告張姓網友恐嚇案,全案偵結不起訴處分,但張涉嫌妨害名譽部分卻被起訴,檢察官聲請簡
易判決處刑。

這件官司源起於張姓網友在露天拍賣討論區發表「家附近幾隻流浪狗被可惡小孩虐待」言論,陳男便以暱稱「濫咖必殺」之名質疑其
內容真實性,張心生不滿以「幹」、「***有種就不要回」、「隔空捉藥的騙徒」回罵,經陳男提告後,張因這些具侮辱性言詞,被認定有妨害名譽罪嫌而遭起
訴。

檢警事後查證,設籍北縣三重的陳姓男子,九十五年起,即在露天拍賣討論區,及雅虎奇摩拍賣討論區,以暱稱「爛咖必殺」對張貼文章的網
友留言,其內容極具挑釁意味,當對方被激怒回覆反擊時,再據此提出告訴,欲藉刑事逼使對方付錢和解了事,類似的刑事告訴案,超過十件以上。


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智評表示,陳姓男子在網路上措詞小心,刻意閃避刑責,卻又挑釁激怒他人。例如廣泛指「討論區就出一些混蛋」;在虐狗文章中指「其實小
孩那樣也沒什麼,不過就是好玩」,甚至嗆聲要對方「請個新帳號來嗆,我看,十之八九是個被我教訓過的手下敗將,我教訓人是有本事,你要有種,可以不和解,
有人逼你嗎?不和解,你就等判刑」等等,在在都暗藏陷阱。

陳男事後還大剌剌在網路公開收到一、二十萬元和解金,檢方偵訊時也自承提出刑事
告訴後,有些案件獲一萬到三萬不等和解金,但辯稱總金額記不得了。

許智評說,時下網路討論交流盛行,像陳男對不特定對象攻訐,巧妙規避刑
責,而回應反擊者,可能衝著他而來,無意間就會掉入其陷阱。檢方提醒網路使用者在網路言論,如對特定對象發表足以貶損人格評價之言論,仍受實體刑事法律之
規範,不因網路屬虛擬世界而有不同評價,網友不可不慎。

回答 (6)

2010-07-12 2:36 pm
✔ 最佳答案
就是有這樣的人,所以說話都得小心翼翼,不是怕刺傷誰,而是就誤入陷阱,這點中過陷阱的感同身受,到現在我還是在想到底是說好?還是不說好?

更是因為實力證明才有人心沒有佛性

簡言之
無論是不該的實情,都別輕易定讞

因為曉得那也只有當事人在投機取巧
為了利益而相互利用

過來人是不會說謊的,除了美化才會編故事

2010-07-13 22:05:35 補充:
南無.........
參考: 旁觀者的一沙一世界
2010-07-13 2:06 pm
多教導怎樣做!

另方面...玩中文遊戲!凡凐...你在說什麼
2010-07-13 3:08 am
你不要去頂撞人就偷笑啦~
網路上少講人不是,
多教導怎樣做!
2010-07-12 10:51 pm
無能的檢查官和法官被無恥之徒利用。
網路特微就是"匿名",一方面用匿名躲著發言,一方面還要保護那個"匿名"?
法律有保障"虛擬名稱"嗎?
反之 用網名發言,罵真實政治人物的有幾百萬,檢方和法官要不要去辦看看?
2010-07-12 7:04 pm
謝謝 般若 大德 提出此甚佳問題

從佛法來看

言論不當及斥責他人

將使個人的解脫道有所障礙

唯業所現
2010-07-12 2:25 pm
好辦法,我也來效法一下。

下次誰敢頂撞我的,試試看!

2010-07-12 06:48:07 補充:
嗯!回想一下,
這裡最近常有人威脅著要告人,
這人說不定就是「濫咖必殺」。

2010-07-12 06:49:42 補充:
這是個好發問,
千萬不要有白目跑去檢舉啊!

我常常罵管理員是**,
會不會被管理員告啊?


收錄日期: 2021-04-11 17:49: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712000015KK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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