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為何最低工資要訂在$33?
這是基於兩個原因的,最主要為希望低收入家庭能維持基本開支以及在職人士的家庭需要高過普通綜援。
首先,是為了維持勞工及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些團體參考《基本生活需要研究》,以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及家庭贍養系數作為在釐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指標。他們按二○○六年中期人口調查的資料,本港住戶的平均人數為3人,住戶平均勞動力為1.4人,贍養系數則為2.14人。因此,他們認為最低工資必須能支付2.14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他們又根據中文大學社工系黃洪博士2005年的調查,當年三人家庭的基本生活開支為9004元,故計算出來的最低工資為6422元。因此他們按消費物價逐年增長調整,認為最低工資時薪應不少於33元,才能維持勞工及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其次,是為了高於現有綜援水平住戶每月平均金額。他們認為綜援是社會安全網,能為有需要人提供基本生活需要。而按社會福利處的資料顯示,2010年2月2人住戶綜援金額為6343元,因此他們認為最低工資水平必須高於2人住戶的綜援的平均金額,才能應付2.14的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若按2.14贍養系數計算,根據綜援2人住戶綜援金額6343元計算,最低工資水平應為 6343 / 2 × 2.14 = $ 6787 $ 6787 / 26 / 8 = $ 32.6 = $ 33 。
以上引用至公教報 2010-06-20 最低工資為何時薪$33? ;
最後,部分團體(如工聯會)認為最低工資不應低於全港僱員平均月薪的六成,以2007年第四季統計處數據,僱員平均月薪為一萬一千三百廿五元,因此他們建議最低工資時薪約為三十三元,八小時工作的僱員,月薪接近六千七百元,以讓最低工資高於全港僱員平均月薪的六成,令低下階層能維持生活所需。
以上引用至文匯報 2008-06-13 工聯會理事長黃國健建議